浦城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浦城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集中整治一批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涉嫌消极执法、执法不到位、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逐利执法、执法“寻租”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及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惩防并举,实现“六个明显”,即: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公信力明显加强、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执法铁军.
二、整治重点
(一)执法风纪不严整,精神懈怠纪律涣散,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等问题;
(二)执法语言不文明,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工作敷衍塞责走过场,不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对查扣车船违法收取(或转嫁)停车费、保管费和强收拖车船费、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
(三)工作期间饮酒、酒后执法或驾驶机动车(船),参与赌博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等问题;
(四)滥用裁量权、行政强制权,简单粗暴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等问题;
(五)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吃拿卡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六)与社会“黄牛”、非法中介勾结,违法收受各种财物通风报信、放行违法车辆,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七)其他涉嫌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情形。
三、责任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县交通系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按职责牵头组织、统筹协调开展本单位执法机构集中整治工作。开展线索分析研判,督导落实,纠风治乱,对照整治清单靶向施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和处置问题线索,建章立制、常治长效,以案促改、促治、促建,巩固深化集中整治成果。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含治超站)负责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开展集中整治,落实整治清单、整改措施,刀刃向内、全面检视,以有效的整改措施实现“六个明显”。
四、步骤安排
从5月至10月,原则上分4个步骤推进。
(一)部署动员阶段(5月15日前完成)
各单位要以主要领导为集中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迅速传达贯彻,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层层压紧压实责任,主动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协作配合,抓好落实,推动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底前完成)
1.畅通渠道征集线索。县局在官方媒体、县局网站发布集中整治行动通告,公布受理群众反映问题和线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驻局纪检监察组电话、投诉邮箱等),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2.全面起底发现线索。各单位通过起底信访件、*****、***** 热线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全面梳理党的二十大以来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和“深恶痛绝”问题。
3.自查摸排风险问题。县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含治超站)结合今年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坚持内部管理主动查、外部线索倒逼查、重点问题深入查相结合,全面摸清问题底数,扎实开展廉政风险点再排查再防控。县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含治超站)领导干部带头剖析自查,发挥“头雁效应”,做到自上而下检视查找问题。坚持显性问题和根源问题、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一体排查,组织每一位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签订自查承诺书。
4.主动走访收集建议。各单位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沉下去”等方式,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人员、运输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收集反映问题及建设性意见建议。各单位应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按时高效完成排查摸底阶段工作,根据上述四类排查摸底情况,分门别类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推动排查摸底工作走深走实。各单位将排查摸底阶段报告及“问题线索台账”于5月30日上午下班前上报县局,同时,动态更新“问题线索台账”于每月29日前上报县局。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底前完成)
各单位应深入梳理分析“问题线索台账”中有关问题,深挖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等深层次问题,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人员线索及时移送和处理。
1.梳理形成整治清单(6月10日前完成)。县局根据各单位汇总上报情况及掌握的问题线索,再次梳理分析相关问题线索及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形成切合实际的“整治清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和“深恶痛绝”问题线索,交由驻局纪检监察组梳理形成“五个一批”(即优先处置一批、重点督导一批、直接批办一批、跟进查办一批、挂牌督办一批)“攻坚重点清单”;对其他问题线索和建议意见,移交相关单位组织开展整改。
2.开展重点攻坚办案(6月底前完成)。各单位应用好“攻坚重点清单”,加快线索流转,即收即办,对新发现问题线索原则上一个月内办结;对存量问题线索力争在集中整治期间办结,涉及较多问题的,优先处置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能查结的先查结。
3.全面整改逐一销号(9月底前完成)。对“攻坚重点清单”以外的“整治清单”及动态更新情况,各单位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限期整改,倒排工期,逐一销号。
(四)建章立制阶段(10月底前完成)
各单位要突出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进一步研究制定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本措施,转化为制度成果(制度不少于1个),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要梳理汇总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执法队伍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效。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分析研判,杜绝弄虚作假、走过场,扎实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县集中整治工作,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牵头组织、指导督促落实具体工作。各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福建省纪委监委及省交通运输厅有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相应建立工作专班,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彻底整治执法顽瘴痼疾;要对本单位集中整治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突出问题整治等情况及时统计、及时上报;要积极协调驻局纪检监察职能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和问题线索查办督办,确保集中整治贯彻有速度、推进有力度、整治有实效。
(二)注重沟通形成合力。县局与驻局纪检监察组扎实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驻局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健全完善“室组”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协同解决突出问题。各单位对上加强请示汇报,积极解决集中整治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对下加强指导,强化统筹调度,通过制发工作提示、专题会商、电话提醒等方式,“点对点”精准推动;对内动态更新“整治清单”,逐项推进、逐条落实;要建立同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和情报共享、信息通报,探索联合暗访督查机制。对于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三)强化督导确保成效。县局、驻局纪检监察组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整治工作不力、“躺平式”工作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采取通报批评、函询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要求限期改正;对整改迟缓、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甚至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各单位应加强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督导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集中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程紧盯、全程指导、全程协调、全程督办。通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下沉督导、专题研究、提醒约谈等方式,把集中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细,特别是对基础薄弱、打不开局面、集中整治数据靠后的单位,开展解剖式督导,推动补齐短板弱项。
(四)强化考核健全机制,县局将把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制定具体考核指标,坚持“一把尺”考评,推进整治各项任务落实。各单位应建立“一月一汇报”工作机制,每月24日前上报集中整治工作进展,逐级将问题清单、信访件受理及处置情况,以及集中整治工作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做法成效等情况上报县局,重要问题情况即时上报,并于10月24日上午下班前报送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五)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发动,把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传达到每个执法单位、每个执法岗位、每位执法人员,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关心的浓厚氛围。深入宣传集中整治行动的重大工作部署,加大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彰显队伍整顿、正风肃纪的力度和决心。大力宣传执法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弘扬执法正能量,打造一批整治以来促改促治的民生“品牌”(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至少1个“品牌”),让整治成果看得见、摸得着、可感知,充分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的新作为、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浦城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南平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及工作专班人员信息
单位:浦城县交通运输局
序号 | 姓 名 | 职务职级 | 手机号码 | 备注 |
1 | 余定亮 | 党组成员、副局长 浦城县交通执法大队 大队长,二级主任科员 | 分管领导 | |
2 | 陈平秀 | 浦城县交通执法大队 支部书记、副大队长 三级主任科员 | 专班人员 | |
3 | 王家鉴 | 交通运输局 办公室主任,四级主任科员 | 联络员 | |
4 | 饶志善 | 浦城县交通执法大队 办公室副主任,专技十二级 | 专班人员 | |
5 | 章乃云 | 浦城县交通执法大队 稽查股股长,一级科员 | 专班人员 | |
6 | 傅梓良 | 交通运输局 办公室科员,专技十二级 | 专班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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