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公司关于吉林中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公司关于吉林中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公司


关于吉林中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债权基准日:2024年4月20日


序号

资产种类

借款人名称

所在地

本金余额

(万元)

利息余额

(万元)

担保情况

当前资产状况

1

债权类

吉林中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辽源市

8455.00

3681.94

抵押担保:债权其中5700万元为抵押担保,以坐落于辽源经济开发区友谊工业园区-001建筑面积合计*****.27平方米、土地面积*****平方米的5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坐落于向阳街-001建筑面积合计*****.2平方米、土地面积*****平方米的6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保证担保:债权中2755万元为保证担保,为辽源市振兴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债务人使用中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 甘经历、房经理


联系电话: 0431-********、0431-********


邮件地址:fangdong@coamc.com.cn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邮编:******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431-******** (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吉林监管局 电话:043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 电话:0431-********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2024年5月20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2024年05月20日

,吉林,吉林

标签: 债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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