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破93号关于广州市咏林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会计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粤01破93号关于广州市咏林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会计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广州市咏林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会计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咏林破管字第016号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18日作出(2024)粤01破申9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市咏林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咏林贸易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3月28日作出(2024)粤01破93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黄璇[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市咏林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人为黄璇。
管理人为依法履职、查清咏林贸易公司的财务情况,拟委托专业的会计审计机构对咏林贸易公司进行审计。现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选聘符合条件的会计审计机构对咏林贸易公司现有账册进行审计。
一、咏林贸易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广州市咏林贸易有限公司 |
曾用名 | 广州市桦岭贸易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02年6月19日 |
经营期限 | 2002年6月19日至无固定期限 |
注册资本 | 5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周泳霖 |
住所 | 广州市天河区陶庄1号之八综合楼第一期4层、第二期4层自编CY430房 |
经营范围 | 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美术图案设计服务;时装设计服务;广告业 |
股东 | 周泳霖(持股40%)、欧学勤(持股60%) |
工商登记状态 | 在营(开业)企业 |
二、审计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对咏林贸易公司完成全面审计工作,包括对咏林贸易公司清算期间或清算终结日的资产状况、财务收支情况、财产分配情况进行清算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三、审计范围
1、对咏林贸易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审计,对债权人所申报债权金额与咏林贸易公司账面所记载债权金额一致性进行审计,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形,需由审计单位调取相应的凭证;
2、对咏林贸易公司的资产情况进行审计;
3、对咏林贸易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无存在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况进行审计;
4、对咏林贸易公司股东有无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况进行审计;
5、管理人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四、管理人可提供的资料
咏林贸易公司向管理人移交的部分资料如下:
1、出纳日记账(2003年);现金日记账(2003年、2011年、2014年)、总分类账(2011—2014年、2018年)、明细分类账(2013年、2015年、2016年)、三栏账(2012年)、管理费用多栏明细账(2011年、2016年、2018年1-10月)、数量金额总账(2014年)、数量金额明细账(2011年、2013年、2016年、2018年);
2、科目余额表(2011年2月、2014年12月、2018年)、会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2001—2018年)、会计档案记账凭证(2012年1-11月、2013年)、凭证(2002年7月-12月、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11年、2012年12月、2014年、2015年、2016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1-2月);
3、工资表(2007年、2008年1-11月)、考勤表(2017年);
4、合同明细清单(2007年)、代理合同明细清单(2008年2、5、6、8、9、11、12月)、房屋租赁合同(咏林贸易公司仓库);
5、汇算清缴报告(2010年—2017年)、清税代理报告(2004—2006年)、审计报告(2002年);
6、案件材料若干(提供电子版)。
五、报名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会计审计资质证书;
2、与咏林贸易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3、报名机构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4、拥有破产清算企业审计经验者优先考虑。
六、提交报名材料
1、报名机构简介,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机构及工作人员资质证明、会计审计人员配置、相关会计审计工作经验、确认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材料等;
2、会计审计方案、工作计划、预计会计审计期限;
3、报价函及报价依据;
4、书面承诺:报名机构信用良好、与本案没有利益冲突及回避事由,所提交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5、报名机构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报名机构应对以上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加盖公章。
七、报名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17:00。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须先电话提前告知,并保证管理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收到报名材料,否则报名无效;
2、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接受委托的专业机构以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
八、评选方式
1、由管理人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文件进行书面评审,从报名机构的响应程度、服务方案、人员配置、服务承诺、工作业绩、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价后作出决定。若仅有一家机构报名,仍由管理人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后再作出是否委托其担任本次会计审计机构的决定;
2、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五日内通知评审最终确定的审计机构,对于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已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3、最终选定的专业机构应于五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审计服务合同,并及时开展工作。
九、管理人联系方式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15层,白律师、苏律师,联系电话180*****666/020-********。
十、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咏林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广州市咏林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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