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刘朴线张集北至新集段(K3+400-K10+400)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仪征市刘朴线张集北至新集段(K3+400-K10+400)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仪征市刘朴线张集北至新集段(K3 400-K10 400)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发布部门:仪征市交通运输局公告性质: 正常
1、项目名称: | 仪征市刘朴线张集北至新集段(K3 400-K10 400)改造工程 | ||||||||||
2、招标编号: | YZJT********860 | 2、备案号: | 苏交建备YZJT[2016]0116 | ||||||||
3、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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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段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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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地点: | 仪征市 | ||||||||||
6、专业: | 路基路面 | 招标种类: | 施工 | ||||||||
7、招标内容: | 一、工程概况:本次仪征市刘朴线张集北至新集段(K3 400-K10 400)段路面改造和刘朴线(X201)S353平交改造 1、刘朴线为仪征市既有县道,线路编号为X201,本次项目设计改造路段北起张集集镇,向南经过庙山村,与S353 相交后继续向南,跨越国庆铁路桥,至新集集镇北为终点(K10 400)。本次改造范围K3 400-K10 400 段,计7.000km。该段道路现技术等级为二级,设计速度为60km/h。该段路基宽度15m,路面宽度为12m。本次改造主要为路面加铺、病害处理、桥梁伸缩缝的维修、平面交叉口的优化改造、交安设施的完善等工作。 二、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合同编号:YZNL-201601 ),招标内容:包含路基路面工程与交通安全设施以及桥梁伸缩缝维修。 三、计划工期: 75日历天,计划于2016年7月18日开工~2016年9月30日交工。 四、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6-07-18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6-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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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工作时间: | 8:30:00-11:30:00 | 下午工作时间: | 14:30:00-17:30:00 |
1、报名开始时间: | 2016-06-13 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06-20 23:59 | |
节假日: | 不休息 | |||
2、报名地点: | 网上报名 | 网址: http://218.2.208.144:8094/EBTS/index | ||
3、报名条件 | ||||
(1)企业条件: | 资质条件: | 1、申请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同时具备公路路基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业绩条件: | 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冷再生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 |||
其它条件: | 1、财务要求: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申请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2、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A(含A暂定)级及以上级别。申请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2013年1月1日至今企业、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行为记录(需出具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全国档案库查询记录)。 | |||
(2)项目负责人条件: | 资质条件: |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项目总工具有交通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业绩条件: | 项目经理自2012年1月1日起担任过冷再生道路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正职或副职)或技术负责人(正职或副职)。 | |||
其它条件: |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3)其它要求: | 1、专职安全员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本项目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出席并递交投标文件或由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本人2016年3月-2016年5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出席并递交投标文件。如果未提交,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如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将不需提供以上证明。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时间: | 2016-06-14 至 2016-06-22 | ||||||||
地点: | 扬州市维扬路243号双子星商务楼月座511#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时间: | 2016-07-04 | ||||||||
地点: |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 | ||||||||
招标文件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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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名称: | 仪征市交通运输局 | ||
招标单位地址: | 仪征市真州西路1号交通大厦 | ||
招标文件支付方式: | 在线支付 线下支付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手机号: | ||
账户名称: | 江苏金港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 银行账号: | ****************6277 |
银行编码: | 中国建设银行 | 分支行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凯旋支行 |
分支行省份: | 江苏省 | 分支行城市: | 扬州市 |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 江苏金港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 扬州市维扬路243号双子星商务楼月座511# |
单位名称: | 扬州市交通运输局 |
1、本次报名仅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它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投标申请人应进入www.jscd.gov.cn网站,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左侧点击“项目信息管理”,再点击“资审报名查询”,最后点击“检索”,即可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4)未在江苏省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本省单位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招标监督机构咨询,外省单位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备案,否则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 (5)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2、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22日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江苏金港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维扬路243号双子星商务楼月座511#)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购买前请与招标代理联系,135*****259),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如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材料缺项,则招标人将拒绝其购买资格。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务必正确填写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号。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不组织标前会和现场踏勘。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最多允许8名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进入第二信封的评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申请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付款方式:本工程付款方式为3:3:4,即:工程总价款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本工程自开工之日起算付款日期,满一年付工程总额的30%,满二年付工程总额的30%,满三年底付清余款。 |
附件: | 无附件!!!! |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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