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民警制服清洗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民警制服清洗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全市公安民警制服清洗服务。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

三、技术规格

二、采购内容及说明:

1、本次招标确定1家洗涤服务企业,服务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中标人应满足制服洗涤质量的要求。

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不能实行整体转包或分项转包。

4、投标报价:本项目确定了12类制服清洗的最高限价。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企业12类制服中的每类制服清洗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文件提供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本次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各类衣物洗涤最高限价如下:

序号

制服种类

最高限价

1

警察制式短袖T恤、短袖衬衣

10元/件

2

警察制式长袖T恤、长袖衬衣

10元/件

3

警察制式单裤、裙子

10元/件

4

警察制式毛背心

10元/件

5

警察制式羊毛衫、毛裤

12元/件

6

警察制式夏、春秋制服上衣(长袖、单层)

14元/件

7

警察制式冬季制服上衣(长袖、单层)

14元/件

8

警察制式棉衣(短款、多层)

27元/件

9

警察制式棉衣(长款、多层)

30元/件

10

警察制式棉裤(多层)

19元/件

11

警察制式皮衣清洗

80元/件

12

警察制式皮衣护理保养

160元/件

总计396元

三、长沙市公安局民警制服清洗服务项目概况:

长沙市公安局现有民警约5131人,每人每年洗衣额度为832元,项目每年度预算约427万元,三年总额度1281万元。

纳入本次制服清洗的品类及项目为12项、111种。民警的洗衣额度只能用于洗涤警服,不得用于洗涤便服、不得套现。

特别说明:投标人可以参考项目总额、品类进行投标报价(洗涤单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洗涤总数量的变化而导致的价格风险,该风险属于投标人自己应当承担的风险。

四、投标人在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

4.1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场地、设备设施情况、内部管理制度概述等基本情况;

4.2 民警制服洗涤服务的实施方案、应急处理方案、数据接口保障方案、保密措施、工艺设备投入情况等;

4.3 投标人以往经营业绩(相关合同文件复印件)及满意评价情况;

4.4 其它招标要求的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五、服务要求

5.1服务项目

(1)洗衣。利用各种洗涤机具、符合环保要求的品牌洗涤剂(粉)或各种有机溶剂,对各种衣物及针纺织品根据材质的不同进行分类水洗或干洗,以及皮革或裘皮衣物的清洗护理上光上色。

(2)熨烫。运用各种熨烫机具和设备,将洗净后的衣物或新缝制的服装分类处理,经“定型”整理,去除折皱,使衣物线条清楚、挺括美观。

(3)投标人为采购人洗涤的衣物免费提供简单修补钉扣等服务。

5.2 服务质量指标

序号

服务指标

标准

备 注

1

服装洁净合格率

≥95%

即送回各单位民警个人服装洁净的合格率≥95%,返洗率≤5%

2

衣物收送及时率

≥98%

合同期内包括不可抗因素,收送衣物的准时率≥98%

3

客户满意度

≥90%

采购人每半年在全局做一次满意度调查,对服务企业进行民警满意度调查,客户满意度应达到90%及以上。低于90%的服务企业应进行相应的整改,同时按约定的考核考评方法扣减应付洗衣费(处罚办法详见本章第十一条、企业考核)。

4

客户投诉处理率

≥95%

服务企业承诺要进行及时的投诉反馈处理,根据实际情况,立即整改或约期整改,处理率须≥95%,以便更好地服务广大客户。

5.3 回访要求

①每半年回访的机关部门及二级单位/局各单位总数×100%=90%

②每季度定期对各投诉部门人员做出一次跟踪回访并签字确认回访意见。

③根据回访时收集的意见进行改进。

5.4 洗涤工艺流程及要求

5.4.1 洗涤服务工艺流程:

服务企业信息系统与市局线上系统实时对接,民警通过市局线上系统进行清洗服务下单、预约、取衣、支付、评价,整个清洗流程可在信息系统中进行查看。具体流程如下:

★(一)服务下单及预约收衣。民警通过市局线上系统选择服务企业,填写服务需求,预约下单,将信息推送给服务企业,完成收衣预约。服务企业根据民警预约,通过专门渠道、指定专人上门收衣。收衣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录像备查,对有瑕疵或破损的衣物在交接时向民警当面反馈并协商处理,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记录。提供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衣物洗涤。上门收衣完成后,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分拣、去渍、清洗、灭菌(消毒)、熨烫等工序流程完成洗涤,出厂前进行严格质检确保质量达标。此外,服务企业还应满足缝补、钉纽扣、简单裁剪等服务需求。

(三)送还衣物。衣物洗涤完成后,根据民警下单时填写的地址和规定的时间,服务企业通过专门渠道、指定专人将衣物送还民警

(四)交接确认:专人收送衣物的交接过程必须拍照、签字确认,避免出现衣物及配件遗失等情况出现。

(五)费用结算。已确认完成的警服清洗数据,企业开据发票与市局独立核算单位结算,通过国库直接支付,4个月一结算。

(六)服务评价。清洗服务完成后,民警通过市局线上系统对清洗服务进行评价,系统自动生成评价并展示。

5.4.2 厂房(车间)布局和消毒监控措施:

布局合理,洁污分开,应分清洁区和污染区,各区室通风良好。脏衣区与清洁区应有严格分割。

①清洁区:指晾晒、烘干、熨烫、缝补、折叠、储存、发送洗净衣被处及办公场所。

②脏衣区:指收集、分捡、清点、处理及清洗衣物的区域。

③严禁与医院污染衣物混洗。

④洗衣房环境应保持清洁、整齐、干净。污染区上班时开窗通风,减少热雾,下班时地面用500mg/L有效氯或有效溴的消毒剂溶液拖地1次;清洁区上班时通风开窗1次,清水擦拭桌、椅、工作台面、地面,下半时关闭门窗,减少灰尘和风沙,地面用清水拖擦1次。

⑤定期做好仪器设备的检修、保养、维护工作,以便工作顺利进行。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有的厂房(车间)布局实景照片、各个分区实景照片、洗衣设备照片,每有一处不符合采购需求的,视为负偏离。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自有的厂房(车间)的产权证明材料(若为租赁的,还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洗涤质量要求

6.1水洗质量标准:

a.衣物无异味、无二次污染。

b.衣物不串色、不搭色、不变形。

c.纽扣、装饰物无损伤或脱落。

d.无特殊污染、干净亮丽。

e.衣物面料无损伤(挂线、开线、划伤、磨破、烫坏等)。

f.漂洗后的衣物清洗、整洁、柔软、白不泛黄。

6.2干洗质量标准:

a.衣物无异味、无二次污染。

b.衣物不串色、不搭色、不变形。

c.纽扣、装饰物无损伤或脱落。

d.无特殊污染、干净亮丽。

e.衣物面料无损伤(挂线、开线、划伤、磨破等)

F.干洗药液混浊,不净时,要及时进行蒸馏回收、纽扣收集器、棉绒收集器每洗一次要清洗一次。

6.3去渍的标准:

a.去渍后的衣物没有损伤、褪色。

b.去渍后的衣物无异味,无二次污染。

c.对于一般污渍如:油脂类、化妆品类、果汁类等常见的污渍都能去除。

d.对于特殊性的污渍如:变性污渍等,经去渍后较以前有所改善。但不能损伤衣物面料。

一般污渍和特殊污渍的分类处理。

不同面料上的相同污渍的分类处理。

相同面料上的不同污渍的分类处理。

6.4熨烫后的衣物质量标准:

a.服装平整、挺括、美观、不走形。

b.领子和腰封符合原式样的要求。

c.上衣前线、插袋挺而突出。

d.裤缝对正、裤线挺挺身出直、裤角齐、无双缝、保持熨烫效果的持久性。

e.衣物整体不变形、面料不脆裂、无激光。

6.5织物质量责任

干洗(水洗)后的衣物未能达到洗涤质量要求或不符合与民警事先约定要求的,属服务企业造成的,根据实际情况应给予重新加工或者退还洗涤费,造成衣物严重损坏而无法穿着、给予相应赔偿。

6.6衣物整理要求

a.按照衣物材质进行分类清洗。

b.洗净的衣物根据材质类别的要求分类使用衣架或进行打包包装并对衣物进行防潮、防霉处理。

6.7洗涤时限

a.衣物收单时间不超过24小时。

b.夏季衣物洗涤全过程:不超过48小时送达洗净的衣物;其他季节不超过72小时送达洗净的衣物;皮衣保养不超过10天;特殊要求双方协商确定。

七、便服清洗惠警自购

服务企业除提供警服清洗服务外,还应面向全体民警、辅警、职工及家属提供便服清洗,且惠警自购服务质量标准、优惠折扣幅度不得低于警服清洗。

便服清洗惠警自购同样通过市局线上系统实现服务接入,系统将在下单及服务管理上与警服清洗进行区分,但费用由个人自付,原则上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与服务企业进行结算,结算周期和结算方式签订合同时另行具体协商确定。

八、服务质量责任

(1)投标人提供服务不符合相关质量要求的,应对洗涤衣物返工整改直至达标,并免除相应的洗涤费。

(2)投标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衣物遗失情况的,按照衣物原价给予服务对象赔偿或购买同款衣物赔偿。

①衣物烫糊的;

②皮革服装上色、上油不均无法修复的;

③由于工作差错造成衣物缩水、脆化、串色、洗染损坏及其他损毁情形的。

九、服务人员工作要求

9.1 投标人根据要求制定人员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岗前培训方案、在职培训方案。

9.2 培训课程建议包括职业道德培训、保密要求培训、安全教育培训、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培训。

9.3 建立培训管理机制,所有培训必须有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服务人员应固定工作岗位,明确服务范围职责,提供高质量服务,不得随意更换,确需人员岗位调整的,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并做好衔接服务。

9.4 主要质量要求:

(1)服务礼貌、热情、周到、及时;

(2)对各类衣物(织物)的清洗必须分门别类按行业规范操作;

(3)凡承接的洗涤物品,不得有损坏、丢失的现象发生,否则按照衣物原价给予服务对象赔偿或购买同款衣物赔偿;

(4)使用的药剂、清洁剂等必须健康、环保,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洗涤后的衣物(织物)不得有损害人体健康的残留物或其他异味。

(5)投标人在收/送衣物时,对衣物配件进行拆卸、保存和安装。

(6)在收衣后,应当将警服进行拍照并与订单号、衣物进行关联,服务企业对于相关照片、信息保存期限不得低于6个月,便于监管核查。

十、服务企业要求

服务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服务企业旗下门店、部门或加盟代理机构能联网管理,有统一的内部信息化系统支持。服务企业须确保信息系统能支撑日常生产信息化管理并对外提供线上服务,各级门店、加盟代理机构及其合作伙伴提供的服务要确保统一性和规范性,实体店面及网店要实现实时互联互通。

(二)服务企业要能开发或提供信息化服务接口。服务企业应具备较强信息技术实力,企业技术部门(外请专业技术开发团队)需自行开发网上业务服务接口与市局线上系统实现实时对接,达到业务流程统一、规范管理的要求。

服务企业至少提供以下信息服务接口:身份验证、服务流程、洗衣产品、服务价格、门店网店、促销活动、洗衣进度、费用结算,其他更多信息服务细节根据招标后的实际情况确定。

(三)统一协同运营能力。市局线上系统将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实现对服务企业的在线评价。民警评价将作为服务企业业务能力、服务质量的考核标准及续约、淘汰的重要指标,据此实现对服务企业的有效管理,推动完善服务流程、提升效率质量,实现效益最大化。

十一、企业考核

为确保洗衣企业阳光运行,保障服务质量,将成立由市公安局政治部、警保部、督察支队等部门组成警服清洗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对服务企业进行考核考评及严格监管。

考核以市局线上系统平台为依托,从优惠力度、服务质量、民警满意度等维度对企业进行测评,测评数据作为考核及合同续签依据,具体如下:

(一)优惠力度。服务企业的清洗价格、优惠活动进行量化,作为考核加分的指标。

(二)服务质量。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从洗衣时间、年度清洗总量、服务模式、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测评。

(三)民警满意度。民警每单洗衣完成后必须在市局线上系统中对服务企业本次服务进行评价打分,评分将采集统计作为考核依据。

(四)监督监管。警服清洗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严格限定于民警制式警服清洗,不能用于便服清洗。警服清洗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在洗警服进行抽查,发现违规清洗情况一律严肃查处,终止服务合同,杜绝违规情况发生。

(五)考核考评。每4个月组织对洗涤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结合线上下单服务评价综合考核,满意度在90%以上(含90%)的,不扣减;满意度在90%—85%(含85%),扣减当次付款金额的3%;满意度在85%—80%(含80%),扣减当次付款金额的6%,以此类推每次递增3%。如满意度在60%(不含60%)以下时,第一次扣减当次付款金额的20%,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第二次扣减当次付款金额的50%;第三次扣减当次付款金额的80%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企业不执行警服清洗服务管理、违规清洗衣物的即时终止合同。

六、验收标准

十二、履约验收

1、本项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进行验收。每期(1年)最后一次付款前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下期合同签订的依据之一;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每期最后一次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十三、保密要求

1、中标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触及和知晓的有关采购人的人员信息、设备、网络情况、业务程序及方式、管理的方法制度和专有技术等,无论此种信息的形式和目的为何,均为采购人的保密信息,中标人负有保密义务。

2、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他方式泄露上述信息。中标人承诺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满后,不向任何个人、组织和公司透露。

3、因操作不当造成系统数据泄露事故,由中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及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4、中标人应当与所有参与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严格约束其履行保密协议,保证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因投标人原因违反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发生失密、泄密行为时,投标人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其他要求

1、服务企业有责任将采购人的衣物在洗涤过程中造成的磨损降低至最小。在服务期内,服务企业为本项目经营而需达到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而需要另行配置的设备或其他固定资产,其投资由服务企业承担,所形成的债务也由服务企业承担。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为采购人机关一院、机关二院派驻至少各1个专人,提供8小时驻点服务。提供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除专人上门收取衣物外,同时为便于及时送取衣物,投标人能为本项目设置收衣柜(尺寸≥2.10米长*1.90米高*0.5米宽),作为收送衣物备选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将衣物送至收衣柜暂存。收衣柜按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安装使用。投标人承诺按采购人要求安装收衣柜,拟投入本项目的收衣柜数量不少于12个。提供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中具备洗衣师、皮革护理员,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其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6、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团队人员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明确专人对接的服务片区,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人员,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并经采购人同意后做好衔接服务。提供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除了分项价格表里所列出的清洗内容,采购人需要清洗品目外的,以双方协商价格为准,参照中标同类型衣物单价的折扣优惠率。

8、因中标人服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出现安全事故、工伤或职业病事故、违法犯罪、各类纠纷等情形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关于违约金的支付或者赔偿责任的承担,采购人有权从任何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关金额,应付款不足以扣除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补足。

9、中标人应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人员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

10、特殊要求:双方协商确定。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民警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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