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关于购买氮吹仪、超声波振荡清洗器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关于购买氮吹仪、超声波振荡清洗器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及中心2024年度工作实际安排,现挂网公开召集中心氮吹仪、超声波振荡清洗器设备采购供应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关于购买氮吹仪、超声波振荡清洗器设备项目
二、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附件1)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商务要求
1、交货要求
(1)交货期:以合同签订日期开始计算,国产类仪器供货期不超1个月,进口类仪器设备采购不超3个月。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现场交付,送货上门。
2、验收要求
(1)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
(2)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货物的附件必须齐全。
(3)如果产品验收不合格的,需方有权作更换或退货处理,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费用(包括运输、服务费等)。
3、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自货物供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最少为一年。
(2)供应商须设有7×24小时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货物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法。
(3)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并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
六、货款及支付方式
1、各供应商上所报货款应包括货物费、税费、搬运费、安装培训等费用。食检中心不再承担除报价外的任何费用。
2、支付方式在供货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其他要求
1.参与本次竞价的报价材料,格式见附件2;
2.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用户需求书的条款、内容及要求,提供相应的响应及偏离等情况,格式详见附件3;
3.供应商在本项目中须随时进行技术支持,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4。
4.供应商必须详阅询价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供应商若未按询价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所造成的负面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5.确定成交候选人
(1)以综合评分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名时间截止后,按综合评分办法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6.询价活动失败
(1)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八、询价方式
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材料盖章(附件2-5)扫描后发送至邮箱:fujike*********@qq.com,联系人:符吉科,-电话:********。相关资料可以直接送达或邮寄到项目联系人(请密封保存)。地点:海口市南海大道285号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食品检验检测中心204室,联系电话:********。
九、结果评定
1.评定原则
评审小组按《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关于印发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章第十条自行采购组织实施程序的要求组成。
评审小组将严格对通过参与投标的的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定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
确定中标单位后按要求在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指定网站公示成交结果,同时向确定的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签订合同
2.l成交人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成交合同。
2.2询价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本次采购过程的附件材料。
附件1.采购需求书.docx 附件2.报 价 表.docx 附件3.用户需求书响应表.docx 附件4.承诺函.docx 附件5.授权委托书.docx 设备购销合同.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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