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鸡运输车、商务车招标公告

雏鸡运输车、商务车招标公告

1、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康达畜禽养殖有限公司雏鸡运输车、商务车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项目文件编号:LFAC16026
3、采购人名称:河北康达畜禽养殖有限公司
4、采购人地址:
5、采购人联系方式:*******
6、采购机构名称: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7、采购机构地址:银河大街40号
8、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电话:****-*******
9、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0、项目实施地点: 安次区
11、供货时间:
12、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标书
1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通过廊坊市安次区采购中心预审的相关的供应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预审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拟参与采购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6)税收证明:缴纳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需到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处下载网址:http://www.zfcg.lfang.gov.cn/index.html);
资格预审时明确原件的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预审。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中心拒绝。采购中心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14、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8日(节假日除外)
15、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安次区财政局330室
16、采购文件发售方式:免费现场领取
1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29日9:30 安次区财政局328室
18、评审时间:2016年6月29日9:30
19、评审地点:安次区财政局328室
20、项目联系人:周小丽 联系方式:2631893

标签: 雏鸡 商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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