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庭配电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南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庭配电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征集南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庭配电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南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庭配电工程监理

2.项目资金来源及预算:政府资金,项目预算费用4.5万元。

3.项目类别:政府购买服务

4.采购需求: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征集南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庭配电工程监理,需具备电力监理资质。

5.在中标人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作业人员工伤和其他意外等引发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2个月

7.项目单位: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8.报价要求:项目报价不得突破预算价格,最低价中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承揽业务范围之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四、投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5月24日10:00(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县重点处工程建设股。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 5月24日10:00

2.开标地点: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4008室。

六、参与投标单位

1.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单位法人证书、项目负责人社保参保证明、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10分钟将相关投标资料1份装订成册密封上交,逾期不予受理。

七、成交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最低价单位发放成交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

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征集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九、付款方式

评审通过一次性支付。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县重点处工程建设股。

联系人:桑俊 电话:0553-*******

2.纪检监察部门:南陵县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5003室

电话:0553-*******

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南陵县政府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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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服务 配电工程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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