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招待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招待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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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招待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LZX-ZC-2024-05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招待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5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
津招待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选聘 1 家劳务派遣机构,作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招待所
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的选定服务单位。预估劳务派遣岗位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招待所工作范围内相关岗位,人数为 17 人——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招待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招待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件,分公司参与投标的,
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资
质并在有效期内。
3.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
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
递交相关证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至少 1 个月的依法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
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 3 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
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
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出具查询结果截图。
8.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报名购买
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购买人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将以上材料扫
描成 PDF 发送至邮箱 3342835258@qq.com,报名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的,招标代理
机构将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付款二维码及报名登记表,投标单位扫描二维码进行付款(备注
项目编号),并同时填写项目报名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成 PDF 连同付款凭证截图一起
再次发送至邮箱 3342835258@qq.com。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费到账并收到回传的报名登记
表,即报名成功。2、招标文件的售价:500 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 65 号汇金中心 1 号楼 42 层 42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 65 号汇金中心 1 号楼 42 层 4201 室
七、其他
1、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单位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
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招待所、天津高瓴咨
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标人、招标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上级
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4 个月,具体按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招待所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新胜利路增 1 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522635358
电子邮件:dingxu920822@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高瓴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 65 号汇金中心 1 号楼 4201 室
联 系 人: 路工
电 话: 15522385418
电子邮件: glzx2020@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劳务派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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