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华坪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交通安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4年华坪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交通安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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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华坪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交通安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泾清采招2024-5-13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华坪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交通安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5万元,招标人为华坪县公安局。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警示标志牌(三角牌)、警示圆牌(限速30码)、长方牌(带警示字、
反光膜)、立柱、村庄牌(带警示字、反光膜)、广角镜+长方牌(警用设备禁止破坏)、爆闪
灯、黄色警示灯(30黄闪)、立柱(爆闪灯,广角镜、村庄牌)、铁警示柱、减速垫(国标)
减速垫封头、塑料警示柱等(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华坪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交通安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华坪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交通安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2.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
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2.1.2、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2021
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足1年,提交注
册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即可。
2.1.3、报价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
个月的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
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若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足1年,则应当
出具依法纳税的承诺书。
2.1.4、信用要求:
(1)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改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即.gov.cn)等渠道查询报价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
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
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询价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核对的结果为准,报价人无需提供查询截图)。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2.3、违反禁止关联企业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的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或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享受10%的价格折
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5、本项目为一个完整的包件,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6、木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因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
境外的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22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华坪县中心镇狮山路河东村2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4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一、方式:持以下证件现场获取询价文件
53码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授权的无须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则询价
时法定代表人须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报价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资
料查验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不予受理报名登记。
6.售价:询价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货物质量验收及付款
3.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与询价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相一致。
3.2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提供货物的规格、参数、要求、服务承诺等,必须与报价人向采
购人、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的针对本项目的报价文件正,副本中的内容完全保持一致。
3.3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的报价文件正、副本,将作为采购人
对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验收的重要依据,采购人将依据报价人所提供的报价文件正、副木的
内容对报价人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若报价人提供的货物与报价文件内容不符,采购人有权
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报价人全部承担。
3.4报价人所提供货物的相关参数与询价文件要求参数如有偏离,请报价人在报价文件的
《技术规范偏离表》中如实填报,且必须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参
数与报价文件内容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报价人全
部承担。
3.5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6交货地点:华坪县境内(采购方指定地点):交货期限:按照业主方要求执行。
3.7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四、保证金的缴纳
4.1交存形式:转账支票或电汇(含网上银行汇款)。
4.2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16:00时前。

4.3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4.4电汇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华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郊支行
银行账号:6100031437824012
(注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进入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账户,确认保证金的收到时
问以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开户银行实际收到保证金时间为准。报价保证金缴存
后报价人执报价保证金缴存回执单在开标前到泾清项日管理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更换报价
保证金收据,未按询价文件规定交存保证金的报价人将被取消本项目的报价资格)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坪县公安局
地址:华坪县中心镇柳溪社区一组
联系人:王能艳
电话:13688778989
电子邮件:136887789898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南环西路256号
联系人:杨西
电话:18468113135
电子邮件:184681131358qq.com
理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 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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