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某单位车辆维修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兴城某单位车辆维修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兴城某单位车辆维修入围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兴城某单位
行政区域 兴城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13: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预算金额 ¥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参谋
项目联系电话 0429-*******
采购单位 兴城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兴城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崔参谋0429-*******
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陆先生130*****612
附件:
附件1 兴城某单位车辆维修入围项目招标公告.docx

项目概况

兴城某单位车辆维修入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HHDMP-F4001

项目名称:兴城某单位车辆维修入围项目

预算金额: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车辆维修服务、汽车装饰(具体内容见招标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由甲方每季度进行测评,测评满意度达80%以上,续签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单位应在兴城市市区有固定维修场地及二类以上(含二类)维修资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认定),须提供维修场地租用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至 2024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方式:(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 4 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 3 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二类以上(含)修配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认定)证明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 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 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 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 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报名联系方式:130*****612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3 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 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 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 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 lap.mil.cn)

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完成,提供网站截图。

其他未列明事项见招标公告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某单位     

地址:兴城市        

联系方式:崔参谋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陆先生130*****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参谋

电 话:  0429-*******

 

标签: 车辆维修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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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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