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里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梧桐里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0]瀛洲·梧桐里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瀛洲·梧桐里建设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BD-003; 标段名称 瀛洲·梧桐里(A1#楼-A4#楼、B1#楼-B3#楼、综合楼及DX轴和DY轴之间后浇带以南的地下室)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6年6月2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6年6月27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瀛洲·梧桐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瀛洲·梧桐里建设工程项目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梧桐里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瀛洲·梧桐里(A1#楼-A4#楼、B1#楼-B3#楼、综合楼及DX轴和DY轴之间后浇带以南的地下室)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海州区浦南镇迎春花路南、梧桐北路东地块。

2.工程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4819㎡;总建筑面积为80650.1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2828.77㎡,包括:住宅50868.25㎡(含保障性住房1697.48㎡)、配套公建1960.52㎡(含社区综合楼1737.45㎡、门卫21.47㎡、设备用房201.6㎡);地下建筑面积为27821.4㎡(含地下储藏室(计容)1157.36㎡、地下储藏室(不计容)3603.44㎡、机动车库17314.7㎡、非机动车库5100.2㎡、设备用房645.7㎡)。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BD-003 瀛洲·梧桐里(A1#楼-A4#楼、B1#楼-B3#楼、综合楼及DX轴和DY轴之间后浇带以南的地下室)工程施工项目 含土建、水电、消防、通风、智能化(含单元门)、电梯、太阳能、装饰装修工程、空调、景观绿化、室外道路、雨污水、地下室交通设施。 52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瀛洲·梧桐里(A1#楼-A4#楼、B1#楼-B3#楼、综合楼、西大门及DX轴和DY轴之间后浇带以南的地下室)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连云港梧桐里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瀛洲·梧桐里(A1#楼-A4#楼、B1#楼-B3#楼、综合楼、西大门及DX轴和DY轴之间后浇带以南的地下室)工程施工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海州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海经发投发[2016]32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标段招标工程合同估算价约10000万元。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瀛洲·梧桐里(A1#楼-A4#楼、B1#楼-B3#楼、综合楼及DX轴和DY轴之
间后浇带以南的地下室)工程施工项目;
2.初步发包方案编号:****************05 ;
工程标段编号:****************-BD-003;
3.工程项目性质:房屋建筑工程;
4.工程地点:连云港迎春路南、水杉路西、樱花路北;
5.工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含土建、水电、消防、通风、智能化(含单元门)、电梯、太阳能、装
饰装修工程、空调、景观绿化、室外道路、雨污水、地下室交通设施。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工程规模:A1#:2267.9㎡;A2#:2267.5㎡;A3#:3919.7㎡;A4#:3308.8㎡;
B1#:3009.7㎡;B2#:3989.5㎡;B3#:4295.6㎡;综合楼:1791㎡;西大门:34.32㎡;地下室:7343㎡(DX轴--DY轴之间后浇带以南部分),总共约32227.02平方米;
8.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为2016年7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12月22日,工期 52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按招标人指令为准);
9.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三、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工程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的规定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六)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八)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
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投标企业必须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分值。
A、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获取相应分值。入库流程: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话****-********;技术服务QQ:********2)。
B、各家投标企业的信用分统一由国泰系统直接从信用平台抓取,不需到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进行打印,但第一次到连云港投标的企业需到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308室开具关于确定本单位信用分的函并加盖市场监管处印章并扫描上传。(考虑到国泰评标系统从信用平台抓取信用分时可能会出现异常情况,建议各投标单位出席开标会时将登录连云港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所用的白色加密锁携带至开标会,建议投标单位将近期查询过的信用分的函的原件扫描上传。)
(九)本项目依据苏建招(2015)29号文,增设“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做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企业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企业于2011年5月至今承担过住宅小区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须为单项合同,其中须含有地下室、且地下室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类似工程。
注:
1)证明文件要求同时提供原始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且二者缺一不可(开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原件扫描件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未提供原件或扫描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工程价款、工程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地下室规模如不能明示,必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文件或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具体要求为: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
(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5)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土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土建质量员(质检员)1人、设备安装质量员(质检员)1人,禁止一人身兼多职),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企业出具证明承诺,格式自拟,并提供职称证书)。项目部其它人员配备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执行。项目经理部人员资格审查时应将以上人员的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6年3月、2016年4月、2016年5月)等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系统,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审查时评委将通过社保机构网络平台对投标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社保证明进行查验复核。
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证书颁证机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所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汇总表”为准。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规定;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9)外地进连施工必须执行连建招[2006]308号文的规定: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成立分公司并承诺工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在本地足额缴纳。
(10)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苏建招【2010】333文)。
(11)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但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注: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业绩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建造师、项目组人员基本信息及变更、业绩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无行贿犯罪记录(包含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等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企业信用综合得分证明(第一次到连云港投标企业需提供)、外省外市施工企业进市资质核验书等不属于应当经审核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须开标时提供原件且原件扫描件须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但投标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包含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等)承诺书原件、市外、省外资质核验书原件(非本省市施工企业需提供)、企业信用综合得分证明原件(第一次到连云港投标企业需提供)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随网络投标 CA 密码锁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一起递交。若投标人诚信库资料未及时更新或要求上传的扫描件不齐全以及应提供原件未提供将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二)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缴纳形式为:现金,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将现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现金形式的差额保证金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无息)】。
(三)履约保证金: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 ,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现金,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将现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现金形式的履约保证金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无息)
(四)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第四十五条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 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五)招投标活动每个环节,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但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六)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及其解释;
(七)、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4]2号文。
(八)、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15]29号文。
五、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如下:
依据《苏建规字[2013]4号》文有关规定,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依据《苏建建管[2013]671号》文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法招标的工程,其价格评审方法应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本工程以方法一或方法二作为评审标准,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50%、55%、60%、65%、70%,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 =90%,,Q1、K1 值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5)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按照“13”清单规范要求编制招标控制价,并在发布招标文件的同时,将招标控制价文件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各投标单位应根据该控制价,及时调整各自投标报价。若投标报价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六、其它相关要求:
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但中标后中标人需提供一正三副书面投标文件)。
投标人除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外,必须在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可自备投标文件U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脑现无光驱),必须使用专用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为母本且文件后缀名一致备份在投标文件U盘中(必须采用njstf格式,无需加密),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U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
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投标文件U盘(若有)。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及投标文件U盘(若有),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上传网络投标文件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开标时工作人员按唱标顺序依次用各投标人CA锁对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不含未按时上传)的以投标文件U盘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文件U盘导入也不成功的作无效标处理。
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电子标书制作:目前我市已在各级交易中心实行统一的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国泰新点),依据省厅、办关于电子化招投标有关工作文件精神,拟于2016年5月1日起,实行平台、工具1+1方式,即平台、工具不应为同一家软件服务企业。
本工程招标文件采用广联达软件制作,请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1)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务必到QQ群:********3或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下载最新版本的广联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刘书丹:186*****807郑磊:138*****568
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国泰新点)使用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黄贵松158*****880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光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新政务中心B栋一楼CA证书(翔晟)窗口。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招投标中心 周工 ********
江苏CA 孙莉莉 180*****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543
138*****446
国泰新点 连云港黄贵松 158*****880
广联达软件 刘书丹 186*****807
郑磊 138*****568
七、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ztb.gov.cn/TPFront/)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间: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7日。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投标全程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不真实,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6年6月21日到2016年6月27日为止。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梧桐里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5#登壹大厦14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006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捷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9*****148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6年06月21日至2016年06月27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6年06月21日至2016年06月27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梧桐里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北路9号楼9楼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5号登壹大厦14楼1603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黄中 联 系 人: 张捷
电 话: 138*****738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4@qq.com">********4@qq.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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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0]

瀛洲·梧桐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瀛洲·梧桐里建设工程项目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梧桐里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瀛洲·梧桐里(A1#楼-A4#楼、B1#楼-B3#楼、综合楼及DX轴和DY轴之间后浇带以南的地下室)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海州区浦南镇迎春花路南、梧桐北路东地块。

2.工程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4819㎡;总建筑面积为80650.1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2828.77㎡,包括:住宅50868.25㎡(含保障性住房1697.48㎡)、配套公建1960.52㎡(含社区综合楼1737.45㎡、门卫21.47㎡、设备用房201.6㎡);地下建筑面积为27821.4㎡(含地下储藏室(计容)1157.36㎡、地下储藏室(不计容)3603.44㎡、机动车库17314.7㎡、非机动车库5100.2㎡、设备用房645.7㎡)。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BD-003 瀛洲·梧桐里(A1#楼-A4#楼、B1#楼-B3#楼、综合楼及DX轴和DY轴之间后浇带以南的地下室)工程施工项目 含土建、水电、消防、通风、智能化(含单元门)、电梯、太阳能、装饰装修工程、空调、景观绿化、室外道路、雨污水、地下室交通设施。 52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瀛洲·梧桐里(A1#楼-A4#楼、B1#楼-B3#楼、综合楼、西大门及DX轴和DY轴之间后浇带以南的地下室)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连云港梧桐里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瀛洲·梧桐里(A1#楼-A4#楼、B1#楼-B3#楼、综合楼、西大门及DX轴和DY轴之间后浇带以南的地下室)工程施工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海州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海经发投发[2016]32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标段招标工程合同估算价约10000万元。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瀛洲·梧桐里(A1#楼-A4#楼、B1#楼-B3#楼、综合楼及DX轴和DY轴之
间后浇带以南的地下室)工程施工项目;
2.初步发包方案编号:****************05 ;
工程标段编号:****************-BD-003;
3.工程项目性质:房屋建筑工程;
4.工程地点:连云港迎春路南、水杉路西、樱花路北;
5.工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含土建、水电、消防、通风、智能化(含单元门)、电梯、太阳能、装
饰装修工程、空调、景观绿化、室外道路、雨污水、地下室交通设施。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工程规模:A1#:2267.9㎡;A2#:2267.5㎡;A3#:3919.7㎡;A4#:3308.8㎡;
B1#:3009.7㎡;B2#:3989.5㎡;B3#:4295.6㎡;综合楼:1791㎡;西大门:34.32㎡;地下室:7343㎡(DX轴--DY轴之间后浇带以南部分),总共约32227.02平方米;
8.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为2016年7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12月22日,工期 52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按招标人指令为准);
9.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三、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工程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的规定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六)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八)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
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投标企业必须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分值。
A、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获取相应分值。入库流程: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话****-********;技术服务QQ:********2)。
B、各家投标企业的信用分统一由国泰系统直接从信用平台抓取,不需到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进行打印,但第一次到连云港投标的企业需到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308室开具关于确定本单位信用分的函并加盖市场监管处印章并扫描上传。(考虑到国泰评标系统从信用平台抓取信用分时可能会出现异常情况,建议各投标单位出席开标会时将登录连云港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所用的白色加密锁携带至开标会,建议投标单位将近期查询过的信用分的函的原件扫描上传。)
(九)本项目依据苏建招(2015)29号文,增设“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做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企业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企业于2011年5月至今承担过住宅小区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须为单项合同,其中须含有地下室、且地下室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类似工程。
注:
1)证明文件要求同时提供原始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且二者缺一不可(开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原件扫描件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未提供原件或扫描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工程价款、工程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地下室规模如不能明示,必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文件或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具体要求为: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
(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5)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土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土建质量员(质检员)1人、设备安装质量员(质检员)1人,禁止一人身兼多职),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企业出具证明承诺,格式自拟,并提供职称证书)。项目部其它人员配备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执行。项目经理部人员资格审查时应将以上人员的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6年3月、2016年4月、2016年5月)等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系统,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审查时评委将通过社保机构网络平台对投标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社保证明进行查验复核。
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证书颁证机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所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汇总表”为准。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规定;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9)外地进连施工必须执行连建招[2006]308号文的规定: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成立分公司并承诺工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在本地足额缴纳。
(10)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苏建招【2010】333文)。
(11)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但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注: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业绩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建造师、项目组人员基本信息及变更、业绩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无行贿犯罪记录(包含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等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企业信用综合得分证明(第一次到连云港投标企业需提供)、外省外市施工企业进市资质核验书等不属于应当经审核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须开标时提供原件且原件扫描件须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但投标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包含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等)承诺书原件、市外、省外资质核验书原件(非本省市施工企业需提供)、企业信用综合得分证明原件(第一次到连云港投标企业需提供)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随网络投标 CA 密码锁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一起递交。若投标人诚信库资料未及时更新或要求上传的扫描件不齐全以及应提供原件未提供将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二)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缴纳形式为:现金,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将现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现金形式的差额保证金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无息)】。
(三)履约保证金: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 ,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现金,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将现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现金形式的履约保证金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无息)
(四)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第四十五条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 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五)招投标活动每个环节,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但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六)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及其解释;
(七)、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4]2号文。
(八)、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15]29号文。
五、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如下:
依据《苏建规字[2013]4号》文有关规定,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依据《苏建建管[2013]671号》文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法招标的工程,其价格评审方法应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本工程以方法一或方法二作为评审标准,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50%、55%、60%、65%、70%,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 =90%,,Q1、K1 值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5)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按照“13”清单规范要求编制招标控制价,并在发布招标文件的同时,将招标控制价文件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各投标单位应根据该控制价,及时调整各自投标报价。若投标报价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六、其它相关要求:
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但中标后中标人需提供一正三副书面投标文件)。
投标人除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外,必须在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可自备投标文件U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脑现无光驱),必须使用专用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为母本且文件后缀名一致备份在投标文件U盘中(必须采用njstf格式,无需加密),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U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
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投标文件U盘(若有)。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及投标文件U盘(若有),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上传网络投标文件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开标时工作人员按唱标顺序依次用各投标人CA锁对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不含未按时上传)的以投标文件U盘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文件U盘导入也不成功的作无效标处理。
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电子标书制作:目前我市已在各级交易中心实行统一的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国泰新点),依据省厅、办关于电子化招投标有关工作文件精神,拟于2016年5月1日起,实行平台、工具1+1方式,即平台、工具不应为同一家软件服务企业。
本工程招标文件采用广联达软件制作,请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1)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务必到QQ群:********3或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下载最新版本的广联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刘书丹:186*****807郑磊:138*****568
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国泰新点)使用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黄贵松158*****880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光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新政务中心B栋一楼CA证书(翔晟)窗口。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招投标中心 周工 ********
江苏CA 孙莉莉 180*****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543
138*****446
国泰新点 连云港黄贵松 158*****880
广联达软件 刘书丹 186*****807
郑磊 138*****568
七、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ztb.gov.cn/TPFront/)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间: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7日。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投标全程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不真实,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6年6月21日到2016年6月27日为止。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梧桐里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5#登壹大厦14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006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捷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9*****148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6年06月21日至2016年06月27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6年06月21日至2016年06月27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梧桐里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北路9号楼9楼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5号登壹大厦14楼1603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黄中 联 系 人: 张捷
电 话: 138*****738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4@qq.com">********4@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梧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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