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226号建议的答复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226号建议的答复
李国强代表:
您提出的第1226号关于“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机制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国家鼓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政策抓手。省税务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部门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在优化服务举措、完善机制保障、建立信息支撑等方面出真招下实功,不断推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落细。
一、推进研发政策落实的创新举措
(一)广宣精辅,优化完善助企服务。
一是“台账式管理”摸底数。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名单为基础,多角度深挖有研发潜力的重点企业,创新设立政策落实推进台账、重点培育企业清册、研发政策清册、辅导服务清册“一账三册”,摸清享受研发政策的企业情况,为后续开展精细化辅导打好基础。二是“滴灌式辅导”推政策。在纳税申报期前、期末和期后三个时间节点,通过线上平台向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和办税人员进行全程政策精准推送。2023年,财政部、税务总局连续三次发布公告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前享受时点,第一时间梳理企业名单,与省工信厅共同组织专家测算当年预计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一对一推送研发新政,做好“政策找人”,确保政策宣传滴灌到位。三是“枫桥式服务”助归集。聚焦不同行业主体,成立由285名专家组成的政策宣讲团,依托省科技厅认定的26家专业化服务机构和各市科技局,常态化开展政策培训;编写,与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税务网格服务员、科技特派员共同上门开展线下辅导,发放讲解《享受流程“九步法”及模板》,对于研发设备同时用于生产经营的情况,“一企一策”指导企业划分归集。
(二)协调联动,优化完善机制保障。
一是共同制发文件。省税务局联合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多部门制发《关于进一步服务中小企业更安心更放心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若干措施》,推出8条举措助力企业享受政策,完善工作落实机制。同时建立了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会议,沟通解决企业享受政策困难。二是推出“事前鉴定”服务。针对企业担心研发项目不合规的顾虑,推动省科技厅下发《关于开展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自主申报鉴定开始试点的通知》,探索开展研发项目“事前鉴定”服务。企业在享受优惠前自愿提出需求,由科技部门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服务机构,对企业申请鉴定的项目是否符合政策要求作出结论,对整个项目费用支出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初步判断,帮助企业明确研发项目实质,规范研发项目管理,合理归集研发费用,打消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顾虑。目前已在全省九个市试点运行,为131户企业免费提供鉴定服务,涉及研发项目金额6.4亿元。
(三)信息支撑,助力政策落稳落准。
一是优化申报系统。根据申报表最新修订情况,及时对电子税务局进行升级,对指向清晰的数据勾稽关系进行校验监控,优化完善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二是正式上线运行“智慧河北加计扣除”服务平台。集成政策解读、项目培育、第三方服务、数据统计等五个功能模块,可针对已在平台注册企业精准推送研发政策,点对点线上辅导,让企业及时、准确了解享受政策。截至今年2月底,注册企业数量7742家。三是跟踪管理助落实。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平台建立研发风险应对模型,设立20项研发风险指标,在申报期后依托信息化手段自动扫描应享未享疑点数据,及时对应享未享企业进行提示,确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二、针对建议的回复
省税务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认真分析了建议中的“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紧紧围绕优化服务、强化协作、平台建设方面持续加力,进一步推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一)关于“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减少享受主体限制条件、进一步简化佐证资料以及扩大享受时点”的建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由法律或法律授权国务院作出规定,省级及省级以下税务机关负责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执行,无政策制定权。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好国家政策动态,第一时间转发公开国家政策,及时组织各级部门做好政策辅导宣传工作,积极支持我省企业创新发展。
(二)关于“在纳税服务上突出连续跟踪”的建议。
利用信息平台对受惠对象实施政策精准推送,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根据申报表最新修订情况,不断优化完善申报系统,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及时对电子税务局进行升级,依托税收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手段,设置指标识别应享未享优惠政策的纳税人,确保政策享受到位。
下一步省税务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将继续盯紧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持续发力,做好政策跟踪服务。一是充分利用“一账三册”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分类施策,对2023年发生研发投入的企业进行“一对一”辅导,帮助企业规范科研项目管理、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完善税收优惠申报材料等,充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进一步运用线上方式进行政策精准推送,确保政策宣传滴灌到位。二是不断优化完善申报系统。在获取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名单清册的基础上,以“白名单”等形式开展管理,逐步实现相关涉税数据自动预填或精准提示提醒的功能。三是持续优化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持续健全完善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风险指标体系,优化风险扫描、识别,向企业推送税收风险提示,更加精准地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涉税风险,更安心更放心享受政策红利。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建议。
针对企业担心研发项目不合规的顾虑,联合省科技厅等多部门制发《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定办法〉的通知》,创新性推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事前鉴定”服务,从项目鉴定范围、内容、时限和程序进行细化规定,消除企业疑虑,避免涉税风险。
下一步省税务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将继续完善政府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发挥好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持续探索优化“事前鉴定”工作机制,减少企业享受优惠的不确定性。
特此函复。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4年4月29日
标签: 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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