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广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项目编号:GXZC2016-Q3-1115-JGJD)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对广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广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
二、计划编号:********0003
三、项目编号:GXZC2016-Q3-1115-JGJD
四、采购项目名称、数量、项目基本概况:
分项 | 服务名称 | 数量 |
1 | 广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 | 1项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采购预算:50万元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釆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七、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业务范围包含本次采购服务范围的法人或社会团体组织;
3、具有乙级资质以上(含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1.发售时间:2016年
6月
21 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
6月
27 日止(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 ;下午15:00至17:30。
2.发售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302室。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规划总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法人公章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九、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磋商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从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以转帐、电汇、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账 号:****************13378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磋商供应商应于2016年
7月
6 日下午3时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磋商时间及地点:于2016年
7月
6 日下午15时整截标后为与响应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标厅(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二、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1-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联系人:傅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
****-*******十三、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广西招标网。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 6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