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开化县统计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关于公布开化县统计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现将《开化县统计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开化县统计局
2024年3月19日
附件
开化县统计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主要内容 | 决策承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法律政策依据 | 实施计划 |
1 | 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 | 县统计局 | 对全县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进行普查。 | 县经普办 | 2025年 |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23〕11号)和和《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经济普查的通知》(开政发〔2023〕13号) | 2024年开展普查登记、投入产出调查、个体户抽样调查、数据检查、审核验收、抽查评估、数据汇总、共享发布等;2025年资料开发、课题研究、更新维护、普查总结等。 |
标签: 重大行政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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