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化岳阳港云溪港区道仁矶作业区彭家湾散货码头工程6#-7#泊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湖南石化岳阳港云溪港区道仁矶作业区彭家湾散货码头工程6#-7#泊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湖南石化岳阳港云溪港区道仁矶作业区彭家湾散货码头工程6#-7#泊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南石化岳阳港云溪港区道仁矶作业区彭家湾散货码头工程6#-7#泊位项目已由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岳阳港云溪港区道仁矶作业区彭家湾散货码头工程6#-7#泊位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湖南石化办〔2024〕44 号)、《关于岳阳港云溪港区道仁矶作业区彭家湾散货码头工程6#-7#泊位项目核准的批复》(湘发改基础【20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湖南石化岳阳港云溪港区道仁矶作业区彭家湾散货码头工程6#-7#泊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新建散货码头1座,包括两个5000吨级泊位(6#、7#泊位,水工结构兼顾*****吨级)以及相应的配套设备设施(含起重机和装船机等设备)的详细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交工验收至配合投产试运、工程竣工直至获得港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过程中相应的工程技术服务以及工程保修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水运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2)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以以下资质为准:

①水运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②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6年以来有5000吨级及以上内河码头或*****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以下业绩:

①EPC/BEPC总承包项目;

②施工总承包项目;

③设计项目(基础或详细工程设计,或基础和详细工程设计);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非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只有资质①的,需具备3.1(1)、(2)①、(4)、(5)①③、(6)项基本资格条件,施工可以分包。

只有资质②的,需具备3.1(1)、(2)②、(3)、(4)、(5)①②、(6)项基本资格条件,设计可以分包。

同时具有资质①和②的,需具备3.1(1)、(2)①②,(3)、(4)、(5)①②③、(6)项基本资格条件。

3.2.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牵头方:

1)由施工成员担任的:应具备第3.1(1)、(2)②、(3)、(4)、(5)①②、(6)项基本资格条件,其联合体设计成员应具备第3.1(1)、(2)①、(4)、(5)③、(6)项基本资格条件;

2)由设计成员担任的:应具备第3.1(1)、(2)①、(4)、(5)①③、(6)项基本资格条件;其联合体施工成员应具备第3.1(1)、(2)②、(3)、(4)、(5)②、(6)项基本资格条件;

(5)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6)联合体成员数量(包括牵头人)不超过两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3.3.1联合体投标的或同时具有资质①和②的投标人,需满足:

(1)项目经理持有设计类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者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5000吨级及以上内河码头或*****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EPC/B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或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5000吨级及以上内河码头或*****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EPC/B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设计项目(基础或详细工程设计,或基础和详细工程设计)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项目经理(可以由项目经理兼任)持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持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证书中的企业名称为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2016年以来有5000吨级及以上内河码头或*****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EPC/BEPC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C证,证书中的企业名称为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2016年以来有5000吨级及以上内河码头或*****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以下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之一:

①EPC/BEPC总承包项目;

②施工总承包项目。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5000吨级及以上内河码头或*****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EPC/BEPC 总承包项目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3.2只有资质①的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设计类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5000吨级及以上内河码头或*****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EPC/B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5000吨级及以上内河码头或*****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EPC/B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设计项目(基础或详细工程设计,或基础和详细工程设计)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可以由项目经理兼任)持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5000吨级及以上内河码头或*****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EPC/BEPC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C证,证书中的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2016年以来有5000吨级及以上内河码头或*****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以下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之一:

①EPC/BEPC总承包项目;

②施工总承包项目。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5000吨级及以上内河码头或*****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EPC/BEPC 总承包项目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3.3只有资质②的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设计类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5000吨级及以上内河码头或*****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EPC/B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5000吨级及以上内河码头或*****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EPC/B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设计项目(基础或详细工程设计,或基础和详细工程设计)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项目经理(可以由项目经理兼任)持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证书中的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2016年以来有5000吨级及以上内河码头或*****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EPC/BEPC总承包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中的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2016年以来有5000吨级及以上内河码头或*****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以下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之一:

①EPC/BEPC总承包项目;

②施工总承包项目。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5000吨级及以上内河码头或*****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EPC/BEPC 总承包项目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5月20日 15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 15 时00 分 。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6月12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湖南石化公司机关办公楼;

邮编:******

联系人:张青山;

电话:0730-*******

电子邮箱:zhangqs.bls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76号锐创中心办公楼10层;

邮编:******

联系人:薛烽,付妮;

电话:027-********

电子邮箱:fun9@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招标办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欧阳会林0730-*******

电子邮箱

ouyanghl.blsh@s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2024年5月20日

,湖南,岳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码头工程 总承包 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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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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