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配套给水工程DN1000mm管线施工
锦州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配套给水工程DN1000mm管线施工
********5">招标公告
锦州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配套给水工程DN1000mm管线施工招标公告
********8">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配套给水工程DN1000 mm管线施工已经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锦发改发[2016]1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锦州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部分专项资金部分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锦州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9">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一标段:锦州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配套给水工程DN1000 mm管线施工
2.2 建设地点:松山新区。
2.3 建设规模:DN1000mm钢管310m(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计划工期:6个月,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开竣工日期。
2.6招标范围:给水管线工程等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0">3. 投标人资格要求
********9">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的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近3年完成规模1百万元以上的市政管网等类似建设项目业绩不少于2个(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3.3具有A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携带本企业资格证明文件、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业绩证明材料、银行资金证明等到招标人处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的投标人请派代表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本工程的贰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明(市政专业)、近三年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应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原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和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30000元。
********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
********4">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5">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自来水有限公司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艾先生
电 话:0416—*******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 秦菲菲
电 话:0416-*******
传 真:0416-*******
日 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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