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招标公告
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招标公告
关于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天津市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项目说明:(包括项目建设背景、目的、意义等)2015年10月,天津被批准为全国第八个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津政岸函【2015】50号《市口岸办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加快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函》之要求和天津市商务委《天津市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扩大出口的实施方案》等规定,为了适合天津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际,满足天津检验检疫、天津海关和天津电子口岸等相关部门的实际业务需要,故建立天津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平台项目。目的在于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关、检监管模式、构建跨境电子商务风险监控和质量追溯体系、实施跨境电子清单管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备案管理、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相关企业规范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600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2015年10月,天津正式批准成为全国第八个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为了尽早让该来之不易的政策落地,该项目所涉及的跨境电子商务天津海关管理平台、天津检验检疫管理平台以及综合服务平台,三个平台要同步上线,并且1.0版本要在12月底以前完成,天津的计划时间只有2个多月。天津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是全国唯一一个从一开始就具有单一窗口模式的跨境电商平台,这也就意味着,之前的7个试点城市的平台(除深圳的以外)完全没有照抄照搬的可能。因此,要在短时间内建设完成,必须找到有资质并参与过试点城市平台建设的企业来完成。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天津随行科技有限公司
2.唯一供应商地址 :天津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七号仓库4单元-05)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家评审意见经过对天津随行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天津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情况的评审,专家认为:天津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关乎天津乃至华北地区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同时完成三个平台的建设一方面是经济发展战略布局的需要,势在必行;另一方面因涉及海关、检验检疫、电子口岸等多方监管服务,因此建设任务相当艰巨。同时,天津的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又是全国唯一一个具有“单一窗口”模式的电商平台,无任何经验和模式可照搬和借鉴。基于以上诸多原因,选择有资质并参与过试点城市平台建设的企业来承建不失为明智之举。天津随行科技有限公司是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仅具有承建电商平台的经验,同时还有一支专业性高、创新意识强的建设团队,且该团队参与了深圳跨境电商试点平台的建设,具备跨境电商平台建设的基础和经验。更重要的是该公司有着天津港集团的强大资源作为后盾,而且在关键时刻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有着对天津港和天津市经济建设的高度责任感。综上认为:天津随行科技有限公司具备承建天津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的能力和实力,符合项目开发商唯一性的要求。专家签字:张润彤 张润彤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教授、博导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16年06月22日起至2016年06月28日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跃进路1号
2)联系人:吴艳明
3)联系电话:02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转2814或2811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逾期将不予受理。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2016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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