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汇机电城室外监控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恒汇机电城室外监控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恒汇机电城室外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12】2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法人为新疆汇龙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项目法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恒汇机电城室外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2项目编号:拓源招字SES【2016】014号

2.3本项目建设地点:十二师三坪农场六连。

2.4本工程内容:本工程为新疆恒汇机电城室外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本次招标拟完成新疆恒汇机电城二期、三期室外及33#机电超市一层、二层监控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作。

本工程拟划分为五个标段实施,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完成新疆恒汇机电城1#、2#、1-1#、1-2#、2-1#、2-2#、23#至28#商铺楼室外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的全部工作;

二标段:完成新疆恒汇机电城(三期)53#至60#、62#、63#商铺楼室外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的全部工作;

三标段::完成新疆恒汇机电城(二期)33#机电超市一层、二层室内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的全部工作;

四标段:完成新疆恒汇机电城(三期)C1#至C4#仓储库房室外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的全部工作;

五标段:完成新疆恒汇机电城(三期)临时仓库区室外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的全部工作;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7)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企业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8)须提供监控摄像机原厂授权书;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到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带至开标现场由监督人检验。未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或查询结果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5日每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下同),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21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产品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需提供)、原件进行确认,并请投标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汇龙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继生

电 话:****-*******

账户名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 静

电 话/传真:****-******* 186*****799

标签: 电机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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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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