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天津轨道公司大连顶管项目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
中交天津轨道公司大连顶管项目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EGJGDGSDL2024-04-... | 项目名称: 天津轨道公司大连顶管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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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交天津轨道公司大连顶管项目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 公告内容: 大连市天然气高压管道(旅大线)一期、二期工程铁路顶管及穿越施工项目 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接受委托为大连市天然气高压管道(旅大线)一期、二期工程铁路顶管及穿越施工项目部(简称“大连顶管项目部”)使用的商品混凝土组织招标采购工作,项目资金来自业主,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连市天然气高压管道旅大线(一期)工程是旅大线高压天然气管道的一部分,设计压力4.0MPa,最高工作压力3.8MPa,采用直埋敷设,高压管道管径为D711x12.7。高压管道起点为前关门站,终点为羊圈子高中压调压站,沿线设置2座线路阀室。高压管道全长约19Km(其中机场商务区段暂时空缺,长度约7.2Km),管道经过地区为大连主城区,管道沿现状市政道路敷设。管道压力等级为高压A。 大连市天然气高压管道(旅大线)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中压调压站、高压管道、截断阀室等。高压管道共分为五部分,分别为羊圈子调压站-牧城驿调压站段、牧城驿调压站-三岔口段、黄泥川支线段、LNG应急调峰站支线段及三岔口-旅顺龙头镇调压站段。 大连顶管项目主要涉及一期高压管道下穿北方公司专用线K1+816防护涵工程,高压管道下穿丹大线K26+252.8防护涵工程,高压管道下穿沈大高速线K25+946.6防护涵工程,二期高压管道下穿旅顺线K9+405.7防护涵工程及穿越河段防护涵工程,高压管道下穿旅顺线K38+505.8防护涵工程,共计顶进铁路专用C50钢筋混凝土圆管365m,圆管内径2.0m,壁厚0.2m,外径2.4m,每节长2.5m,管节接口防水采用橡胶止水条和钢套环。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商品混凝土,数量为4203m3。
以上物资规格、数量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应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质量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拌混凝土》GB/T *****-2012标准。 2.符合强度试验结果评定《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2010标准。 3.水泥质量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2024年6月1日起GB/175-2023)。 4.粉煤灰质量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17。 5.矿粉符合《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2017。 6.混凝土用细骨料应符合《建设用砂》GB/T *****-2022。 7.混凝土用粗骨料应符合《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2022。 8.混凝土用外加剂质量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T 8076-2008,使用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2013。 9.拌合水其品质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2006。 10.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应符合《混凝质量控制标准》GB*****-2011。 11.防水混凝土中各类材料的总碱量(Na20当量)不得大于3kg/m3,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1%。 12.防水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试配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提高0.2MPa。 13.详细规范要求如下表
如国家发布更高的质量标准则按照国家最新标准执行。 2.3招标编号:EGJGDGSDL2024-04-001a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具有招标物资的供货能力,具有相关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3.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3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业绩年份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合同供应数量*****m3及以上。 3.5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专业检测机构近两年内出具的带有CMA图章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需提供履约信用证明。 3.7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地方交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8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6日14时00分至2024年5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http://ec.ccccltd.cn 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必须在系统中选择该招标公告参与报名并购买标书)。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标不分包件,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2万元。标书款在售标结束前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汇至以下招标人指定账户(公对公汇款),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汇款时必须在摘要或者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大连顶管项目部商混标书费,并且将汇款单据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单位名称+招标编号+标书费”。同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账户名称: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银行账号:01-10-******-01 标书费售后不退。 5.3.1已在网并已通过“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公司级审核的供应商,已增加该层级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及该层级上级的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5.3.2在网未增加“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需联系招标人进行供应商推荐,推荐审核通过后可报名参与。 5.3.3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供应商需进行注册,初始推荐单位选择: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需联系招标人进行供应商推荐,推荐审核通过后可报名参与。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网上投标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0时00分至2024年5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进行网上投标者,则说明放弃投标。本次不组织现场开标,投标人同时必须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于开标前密封完好后邮寄寄出(以物流公司单据日期为准)。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复兴门家园9号办公楼,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收件人:吴凡,联系电话***20089713。(寄件人信息必须完整,密封包装外封皮包括投标人全称 、投标种类名称 、招标编号等信息)。 6.2逾期送达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同时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也将予以拒收。 6.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7.1开标时间:2024年5月27日10时00分。 7.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网上开标地点为: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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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大连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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