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机械设备招标公告
环卫机械设备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对采购环卫机械设备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6】158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标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预算金额(万元)
A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需求
490
B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需求
385
C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需求
720
D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需求
498
E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需求
770
F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需求
104
G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需求
1200
H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需求
120
I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需求
165
J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需求
619
K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需求
120
注:1、本项目共分 11 个标包。投标人可参加所有标包(或几个标包)货物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个标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评标与定标以标包为单位。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 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采购台式计算机,投标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一致;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政府机关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3.3 环卫机械设备主要货物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4 其他特定条件:
3.4.1所有要求挂牌的车辆须具有国家工信部的公告(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提供截图证明。
3.4.2一个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若生产厂家参与投标,则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
3.4.3投标人需在驻马店市辖区内设有办事处及售后服务配件库,且办事处及售后服务配件库设立时间需达1年以上(提供租房合同证明及配件库照片或者房屋产权证明及配件库照片)。评审现场查验租房合同证明原件及配件库照片或者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配件库照片。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时间:2016 年 6 月 21日至2016年7月 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 ,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
4.2 领取地点: 驻马店市文明路 1388 号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 室。
4.3 联系电话:0396- ******* 。
4.4领取方式: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5领取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保证金
A包人民币7万元 、B包人民币5万元、C包人民币11万元、D包人民币9万元、E包人民币12万 元、F包人民币1.5万元、G包人民币18万元、H包人民币 2万元、I包人民币 2.5万元、J包人民币 10万元、K包人民币2万元。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转账时必须按下面提供的开户名的全称填写,否则,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然后持银行转账凭证到驻马店市财政局一楼东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查询到帐后,投标人应再持到账凭证到驻马店市文明路 1388 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 室开具收据,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
行 号:********1019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 7 月 14日 9:3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 7 月 14 日 9:30 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田主任 联系电话:****-*******
地址:驻马店市雪松路西段
代理机构联系人: 贺先生 联系电话:0396- *******
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标签: 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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