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公告 [0] 南通市通州区党校、中医院周边道路工程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党校、中医院周边道路工程项目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投审〔2023〕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金沙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沙湾新区 2.2项目概况: 党校、中医院周边道路工程,包含以下三条道路: (1)金杏路(文河路-文昌路),长约402米,宽22米,支路,工程估算建安费约1546万元。 (2)金林路(文河路-通灵桥路),长约198米,宽12米,支路。工程估算建安费约395万元。 (3)文河路(金国路-金泽路),长1075米,宽22米,桥梁1座。工程估算建安费约5183万元。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党校、中医院周边道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给水、雨水、污水、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含城市家具)、照明、绿化(分隔带、行道树)、公交站亭及综合管线等。 2.4招标内容为: (1)为拟建工程提供前期现状调查,编制项目建议书(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区域现状及发展研究调查、踏勘、资料收集、地形测量、现场勘察、交通分析及预测、专题研究等工作,以及协助业主进行报告或文件的审查、报批等工作); (2)工程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含估算); (3)工程勘察、测量、物探; (4)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5)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给水、雨水、污水、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含城市家具)、照明、绿化(分隔带、行道树)、公交站亭及综合管线等。 (6)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施工及监理等项目招标,提供技术规范,施工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等工作。 2.5服务期限:90天,后续服务时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其中,阶段服务期要求如下: (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方案设计; (2)完成可研报告和方案设计后30个日历天内提供论证通过的初步设计成果; (3)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后30个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 2.6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勘察应满足施工图设计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同时具有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还需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若不同时具备以上两种资质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为两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则牵头方为设计单位,成员方为勘察单位。 3.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市政或道桥或其他相近专业(道路、桥梁或公路与城市道路等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认定以职称证为准,如果职称证无法体现具体专业的,应提供毕业证或执业资格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予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5月21日至 2024年06月13日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 13 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发布。 8、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金沙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 | 通州区金霞路555号江海圆融汇1#5层 | 地 址 | 南通市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楼2501 | 联系人 | 葛女士 | 联系人 | 董安国 | 电话 | 0513-******** | 电 话 | 189*****056 | | | | *********@qq.com | 2024年0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