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八十二医院优抚项目大巴车租赁比质比价公告

淮安八十二医院优抚项目大巴车租赁比质比价公告

淮安八十二医院优抚项目大巴车租赁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质比价采购。

一、项目名称:淮安八十二医院优抚项目大巴车租赁

二、项目简单说明:

接送优抚对象外出保障用车

三、 项目需求:


四、项目内容:

1、车辆租赁方案:根据项目实际安排结合天气、实际参加人数等因素调整用车数量及路线。

2 、车辆要求:54 座大巴车。

五、采购预算:

1、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 5.9 万元。

2 、预算金额包含接送车辆的年审、轮胎、维修、燃料、税金、营运费、保险费、管理费、停车费、司机的薪金等一切费用。车辆在正常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成交单位负责, 与采购人无关。

六、服务质量要求

1 .按采购人要求接送;

2 .接送车服务公司按规定时间、地点等提前 10 分钟到达等候;

3 .保证车辆外观整洁、车况性能良好,车厢卫生清洁;

4 .车辆途中排除故障不超 20 分钟,调度车辆不得超过半小时;

5 .驾驶员必须取得驾驶资格,驾驶员按要求服务, 并服从用车单位管理;

6.驾驶员需规范驾驶,不出现因车辆违章被现场处罚、扣车等情况,不任意变更接送时间和停靠站点,严禁超速和中途搭载其他人员;

7.接送车服务公司应自觉接受公安交管、交通运管等部门单位监管,及时有效整改指出的问题。

七、公司管理要求

1 .车内张贴标志及驾驶员信息 ;

2 .配备驾驶员行驶包,并携带齐全证件;

3 .租赁服务公司必须建立一整套规章制度;

4 .车辆投保必须符合投保要求。

八、其它要求

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需符合国家规定安全环保等要求, 车辆在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保养,或年审、季审、接受定期检审及其它经采购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成交供应商必须调派同等条件及以上的车辆(需采购人认可)供采购人使用。

2.合同执行期间,成交供应商行车载客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如违反交通规则所有相关罚款由供应商负

责;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单位职工伤亡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3.成交供应商车辆必须在使用单位约定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到达,如车辆途中故障排除需超过 20 分钟,应马上调度其它车辆,所发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 .司机要求有驾驶资格,且无发生重大违章事故纪录。

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车辆须外观整洁、车况良好;车厢内外需整洁卫生、车窗明亮,且应做到每日清洁,定期对车厢进行消毒。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书面承诺函,详见示范格式,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近6个月(2023年11月-至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拟定驾驶员具有 A1 驾驶证和行驶证.

四、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5月 24 日 15 点 ,截止时间后将拒绝接收。

2、递交地点:淮安八十二医院办公楼215。

3、供应商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签到、递交响应材料以及其它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应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的事项。

五、服务限价:

1、上述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金额单位以元表示。

2、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全部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3、本次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以及有选择性的报价。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处理:

1、未按照公告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比质比价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4、供应商参加报价时,未按照公告中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活动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比质比价采购方式方法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八、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

本次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是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合理低价的原则来确定,并推荐出成交候选人。

九、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项目结束后全额付款。

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依据。

十、其它说明

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时,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提交本文件中的报价函及附件(格式见附件)即可,但一旦提交“报价函”,采购人将视同供应商已认可本比质比价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报价函”务请各供应商每页加盖公章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17- ********

1淮安八十二医院优抚大巴车租赁项目附件(1).rar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优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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