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项目空间成果编制招标公告

2024年度项目空间成果编制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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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2024年度项目空间成果编制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5-20 至 2024-05-27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冬妮
(2024年度项目空间成果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项目空间成果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2024年度项目空间成果编制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800,000.00
最高限价(元):3,8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项目空间成果编制

二、预算金额:共计380万元

三、项目概况:项目空间成果编制是通过开展项目空间落位、编制项目核规报告、实地测量项目界址点、项目地块及邻界区域地上物修测工作,保障策划项目在多规合一平台运转,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的重要举措。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1、工作内容

(1)项目空间落位

对接市、区发改部门,录入划拨类、一般经营类及工业类项目空间坐标信息,明确建设项目用地边界,通过规划比对对需要空间协调的项目预选址形成“四至”范围矢量数据,形成面积准确、四至明晰、权属明确的用地边界。以审批通过的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单元控规为比对依据,核实项目预选址用地与规划用地的空间关系,主要包括用地规划性质核实、地块范围核实等。当项目预选址方案不符合上述规划内容时,将结合地籍、现状条件以及规划落实等情况提供明确调整意见,保障生成项目在多规合一平台运转,提高项目审批效率,预计全年约375个项目。

(2)编制项目核规报告

在一张蓝图数据基础上,针对沈阳市域范围内涉及空间的各类专项规划及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选址等规划和项目,分析建设项目与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生态环保规划、林业保护规划等主要规划是否冲突,并对周边交通、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管理控制线进行分析,统一文件、制图、比对分析标准,规范成果形式和表达内容,作为建设项目和规划编制审定的依据,预计全年约5个以上项目。

(3)实地测量项目界址点

对内业无法明确的项目四至信息,采用网络RTK测绘、导线测量、极坐标测量等方法测量项目界址点,其精度满足界址点精度要求,并把项目地块及其附着物的位置和利用现状情况等要素准确绘制在图纸上,完成约50个项目界址点坐标测量、成果整理、成果质检、测绘成图等工作。

(4)项目地块及邻界区域地物修测

采用地形图测绘、管网探测等技术对指定区域进行全面巡视补测,完成对项目地块及邻界区域地上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地物修测工作。

地形图测绘要按照实地对照、据实测绘的原则,完成约100幅地形图,包括地形要素的碎部点数据采集、实地草图绘制、内业编辑成图、数据编辑建库等工作。地下管线探测完成约125公里的给水、排水、燃气、工业、热力、电力、通信、其它等8类管线探测,包括地下管线的实地平面布局、管线平面位置、图上点号、标高、走向、规格、性质、材质等相关内容。

2、数学基准

(1)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主要技术依据

(1)《沈阳市多规合一条例》

(2)《沈阳市“多规合一”一张图编制办法和技术标准》

(3)《沈阳市“多规合一”规划成果建库标准》

(4)《基于“多规合一”平台的沈阳专项规划编制管理办法》

(5)《沈阳市“多规合一”数据更新管理办法》

十、资格条件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50%

付款条件:提供项目成果、开具发票。

2.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后50%

付款条件:提供验收(论证)意见或会议纪要、开具发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0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5月2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024-********-357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曼、张冬妮、王博
电 话: 024-********-35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间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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