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鼎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5日作出(2023)浙1004破申70号裁定书,裁定受理鼎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鼎天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4月29日作出(2024)浙1004破23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担任鼎天公司管理人。因鼎天公司系建筑型公司,尚有对外工程未结算完毕,为保障相关工作的推进,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管理人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投资人,现将预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鼎天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48******Y,住所地: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先锋村,法定代表人:叶仁兰,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鼎天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60万元。鼎天公司股权结构为:叶仁兵持股2.9703%、梁荷兰持股27.7228%、叶仁兰持股69.3069%。

根据鼎天公司现有组织架构、部门设置并结合员工的劳动和社保关系,结合鼎天公司所承接项目的具体情况,鼎天公司现有留用人员共计2人,人员暂留在总部。因鼎天公司各项目情况的不同,前述留用人员将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而适时调整。

鼎天公司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主要因承担保证责任而导致账户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公司资金链断裂,公司经营状况日益维艰。鼎天公司主要财产为在建工程、应收账款及建筑资质,自身又无融资造血功能,公司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故而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二、资产负债情况

(一)资产情况

1.账面资产

截至2024年4月25日,鼎天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为:305,554,520.34 元,主要包括如下:

(1)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81,546,638.67 元。

(2)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42,251,917.47 元。

(3)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8,960,000.00 元。

(4)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1,202,420.88 元。

(5)在建工程:账面净值 6,880,831.49 元。

(6)工程物资:账面净值 70,905,511.83 元。

2.公司资质

截至目前,鼎天公司名下共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二)负债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5日,鼎天公司账面负债总额为:219,726,186.01 元,主要包括如下:

1.应付账款:账面余额175,257,350.50元。

2.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余额2,168,368.99元。

3.应交税费:账面余额2,111,665.53元。

4.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40,188,800.99元。

注:以上资产负债数据为鼎天公司账面数据,资产负债数据最终以管理人核查、债权人会议审核后并报请法院裁定确认的为准。

三、失信记录删除情况

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网,鼎天公司尚存在失信记录24条。目前,管理人已申请执行法院陆续删除鼎天公司的失信记录,但具体数据请投资人自行查询核实。若投资人中标后发现鼎天公司仍存在失信记录的,需由中标的投资人自行处理,管理人仅作必要的协助。

四、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经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若在同等条件下有近三年内在破产案件(含清算、重整、和解程序)中被确定为建筑业企业一级资质投资人案例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能力;

(三)知悉并接受交易过程中的全部风险;

(四)具备依法解除鼎天公司(含鼎天公司可能出现的)失信黑名单记录的专业能力,投资人需自行完成包括将鼎天公司从失信名单中移除的相关工作,管理人仅做必要的配合工作;

(五)有能力独立、妥善办理完成本次重整投资的全部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资质维护、分立、新设,以及后期股权转让等所需的全部手续,并承担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六)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及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和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

(七)若为整体收购式投资人还需具备工程价款结算、应收账款催收等能力。

五、保证金

投资人需于提交报名资料同时,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至鼎天公司管理人账户,未按期足额缴纳保证金的不具备报名资格。保证金将于投资人选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至未中选投资人的账户,中选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将用于冲抵后续应付款项。

保证金统一缴纳至以下账户:

户名:鼎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955*****456********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特别提醒:因投资人原因导致转账失败或资金损失,保证金视为未缴纳,且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须提交书面的报名材料

1.投资人提供的报名材料应包含以下文件:

(1)投资人系公司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要加盖公章);投资人系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资人系公司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等);

(3)注册资本实缴不低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验资报告或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银行存款资信证明材料;

(4)投资人系公司的,还须介绍公司情况(含公司简介、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组织架构、主营业务、近三年内在破产案件中被确定为建筑业企业一级资质投资人案例等基本信息);

(5)已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等证明文件;

(6)投资人系公司的,须提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无国家有关部门处罚记录,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承诺书,并加盖投资人公章;投资人系自然人的,须承诺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

(7)《送达地址确认书》(内容详见附件一)

(8)保密承诺书(内容详见附件二)。

2.报名材料需装订成册,单独密封,提交一式贰份。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7日下午17时截止。投资人需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提交至管理人处并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成功。邮寄方式报名的,应当于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报名地点,逾期视为未报名。

(三)报名地点

报名材料递交地点(邮寄送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中心大道银泰城6幢3F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收件人:林女士 139 6859 4117

投资咨询:郑律师 189 0576 0077,冯律师 135 8611 3105

八、投资人的确定

(一)投资人需在报名缴纳保证金并签署相关报名文件后,可对鼎天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于2024年6月18日前提交投资方案。

(二)投资方案评选

有多个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的,经管理人初步筛查,具备可行性的投资方案,管理人将组织方案评选会。

(三)最终投资人确定

管理人将根据方案的可行性以及对债权人的清偿率,作为评价标准,选定投资人。中选投资人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与鼎天公司重整投资协议的拟定及签订,管理人根据投资方案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九、特别说明

(一)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性效力。

(二)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三)参与报名的投资人提供的全部报名材料管理人予以保密,报名截止日前管理人不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报名情况。

(四)投资人参与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交易成功与否,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管理人在投资人打入保证金之前,有权随时修改本次报名所需的材料及条件,且无需向投资人解释理由。

(六)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计划;本次招募计划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

(七)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承诺其已充分知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所带来的全部投资风险,并承诺承担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修改、调整所带来的全部投资风险。

(八)本招募公告由鼎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编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解释权属于本管理人。



鼎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投资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附件2.保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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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破产清算 投资人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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