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第七小学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盐池县第七小学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盐池县第七小学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室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盐池县第七小学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室项目
2.项目编号:NXXY【采】2024-045A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30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30万元
6.采购需求:盐池县第七小学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室项目详见技术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 2022〕275号)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0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 发〔2020〕545号)。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 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7 信用信息: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6.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5-20至2024-05-2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兴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qq.com)报名或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代理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者,响应文件不予接收。*********@qq.com%E6%8A%A5%E5%90%8D%EF%BC%8C%E6%8A%A5%E5%90%8D%E8%B5%84%E6%96%99%E5%AE%A1%E6%A0%B8%E9%80%9A%E8%BF%87%E5%90%8E%EF%BC%8C%E7%94%B5%E5%AD%90%E7%89%8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9%82%AE%E7%AE%B1%E5%8F%91%E9%80%81%E8%87%B3%E6%8A%95%E6%A0%87%E4%BA%BA%E9%82%AE%E7%AE%B1%E3%80%82">报名登记表经代理机构确认后,电子版招标文件回复至投标人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6-04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盐池县第七小学博学楼会议室(盐池县后卫街西侧花马池街北侧)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池县第七小学博学楼会议室(盐池县后卫街西侧花马池街北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参照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2条的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参照表计算方法收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池县第七小学
联系人:李校长联系方式:152*****742
地址:盐池县后卫街西侧花马池街北侧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兴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何工联系方式:137*****722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帕克中心中心 B 座
代理机构:宁夏兴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05-20
标签: 劳动综合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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