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2024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
金塔县2024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
金塔县2024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金塔县2024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已由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行服【2024】78号文件、金塔县交通运输局以金交政许〔2024〕04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过争取省、市补助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解决。建设单位为金塔县县乡道路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金塔县2024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
(二)建设单位:金塔县县乡道路管理所
(三)建设地点:金塔县境内
(四)建设规模:(东坝镇潭家湾村、白疙瘩村、古城乡旧寺墩村、头号村)等25条35公里的部分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线按照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拟在公路沿线设置交通标志、波型梁护栏、道口标注桩、减速带等。
二、标段划分:
1、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划分详见下表:
合同段 | 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项目位置 |
JTCASF-SG-2024-1 | 金塔县2024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 | (东坝镇潭家湾村、白疙瘩村、古城乡旧寺墩村、头号村)等25条35公里的部分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线按照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拟在公路沿线设置交通标志、波型梁护栏、道口标注桩、减速带等。 | 金塔县 境内 |
2、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20日
计划工期:88日历天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内容的施工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社会信誉;
1.2 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一个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
1.3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一个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
1.4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2023年12月-2024年5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2、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关于2022年度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酒泉市2022年度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公示》,信用评价定级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酒泉区域内公路项目投标活动;在本省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其它要求
(1)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原件的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已挂载酒泉市市县两级人社门户网站下载专区,各招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编制进投标文件。
(3)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落实农民工工资管理四项制度的通知》(甘交公路【2018】168号)文件执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不允许分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标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投标。
五、投标人须知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
2、投标人于2024年5月21日9时00分—2024年5月25日18时00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塔分中心网站(www.ggzyjypt.com.cn/jtx/index2.html)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塔分中心网站(www.ggzyjypt.com.cn/jtx/index2.html)“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企业人员登记信息表递交相关事宜:
投标企业人员登记信息表递交:本项目须提交人员登记信息表,并在报名成功后(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下午17时30分前)将《投标企业人员登记信息表》及《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一式四份,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不递交的企业视为不响应公告要求)。递交方式如下:
(1)现场递交
(2)邮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金塔路2号(锦江之星南侧陇凤巢7楼),联系人:蒲娜,联系电话:177*****505,投标单位须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qq.com,(邮箱发送快递单号时请备注企业名称)。因快递导致企业投标备案表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企业人员登记信息表由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装入投标文件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金塔分中心网站发布。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金塔分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www.ggzyjypt.com.cn/jtx/index2.html)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按照“公路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来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固化完成的投标文件),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固化完成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注: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塔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公路工程》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代理机构或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 **********
2.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使用“公路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各投标企业须办理招投标CA证书。
投标CA证书可通过以下三种方法办理:
(1)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ejiaoyi.vip/)网上申请办理后到现场取锁;
(2)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站网上申请办理后由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操作人员顺丰邮寄;
(3)带全所需资料现场办理取锁;
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及联系方式:
兰州市: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58号昌运大厦12楼12D
联系电话:0931-******* **********
酒泉市:酒泉市肃州区新城街道(阳光小区南侧莫高路2-16号7号门店中旺小区正对面)
联系电话:0937-******* **********
具体操作详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中的《交易通证书办理须知及材料》。
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将不再受理。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3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形式:线上开标
开标须知: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金塔分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
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有在建项目,且在中标后将各人员证书交至招标人处以便于管理及核查,直至本项目完工。
九、投标人资质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1.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证书、证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中装入清晰可见的原件的扫描件即可。投标人应当对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开标结束后资质证件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代理公司或业主单位反映。
2.资格证明材料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如有虚假,投标人将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核实,一经发现虚假,取消中标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塔县县乡道路管理所
地址:酒泉市金塔县解放路112
联系人:贺海艳
电话:139*****820
招标代理机构:酒泉博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金塔路2号(锦江之星南侧陇凤巢7楼)
联系人:杨兴斌 蒲娜
监督单位:金塔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937-*******
2024年5月20日
项目
投标企业人员登记信息表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
企业地址 | 联系人邮箱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职称 | |||||||
资质证书编号 | 企业级别 | 核查登记 结果 | |||||||
营业执照号 | |||||||||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 有效截止时间 | ||||||||
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 | |||||||||
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 | 专业 类别 | 级别 | 注册 编号 | ||||||
项目总工 | 职称 | 证书 编号 | |||||||
质检负责人 | 证书 编号 | 计划统计负责人 | 证书 编号 | ||||||
财务负责人 | 证书 编号 | 道路 工程师 | 证书编号 | ||||||
机械工程师 | 证书 编号 | 试验 工程师 | 检测证书编号 | ||||||
专职安全员 | 证书 编号 | ||||||||
建 设 单 位 | (盖章) 年月日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盖章) 年月日 |
注:1、本表一式四份,由投标企业填写,招标人、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2、本表为机打原样,手工填写、彩色扫描件、与本表不一致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本人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疫情期间,我单位制定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10.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1.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年月日
标签: 道安全生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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