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快递服务直接采购公示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快递服务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2024-386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快递服务业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直接采购方案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快递服务

1.2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无/自采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因销售分公司产品销售、贸易业务、职能管理的需要,有较大的邮寄、快递需求。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行,需选择一家信誉好、服务优、有保障的快递服务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销售分公司2023年实际发生邮寄费用为5.8万元(不含税)。按照盐湖股份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盐湖招【2023】415号)第三十条适用直接采购条件之第九条“采购金额小(20万及以下),需求技术规格简单通用,市场价格透明和竞争度高,可以直接比较和选择判断的”规定,本项目可以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销售分公司拟将快递服务业务直接委托青海顺丰速运有限公司负责完成。

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青海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30号恒欣大厦10楼。

1.8 公示期限:5日历天。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邮寄、快递服务。

2.2履约期限:按甲方要求。

2.3 服务地点:由青海省西宁市至国内大陆各省市。

2.4 质量目标: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邮寄、快递服务。

2.5安全目标:零丢失、零超时、无破损。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中有快递服务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信誉要求: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3)其他要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发布公告的媒介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5.其他

列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6.公示

6.1公示期: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5日

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9-*******

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79-*******

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智易方大厦四楼

邮 编:******

联系人:袁有伟

电 话:159*****817

标签: 快递服务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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