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8710部队发电机设备招标公告
武警8710部队发电机设备招标公告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警8710部队物资采购中心]委托,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本文件第二部分所述项目及服务的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一、项目编号:PTHS*******
二、项目名称:武警8710部队发电机设备采购项目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注: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说明材料)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时间、地点安排:
1、谈判文件发布时间: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
2、答疑时间:2016年6月24日上午9:00时;
3、响应文件递交、谈判时间和地点:2016年6月29日上午9:00时,武警8710部队招标室,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工作人员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六、取得谈判文件方式及标书工本费:
1、即响应人直接到福建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
2、标书工本费:谈判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标书工本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再进行补交。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汇票形式提交。(注: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请投标单位在存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提交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八、响应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答疑时间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九、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响应人及时关注,响应人若没有在以上公告栏上查看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响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1.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农商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帐号—9040 2100 3001 0000 0142 59。
2.缴纳招标服务费: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支行,帐号— 1005 5753 8980 0100 01。
十一、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1)招标人:武警8710部队物资采购中心
联系人\联系电话:李先生\153*****075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联系人:小王
电话/传真:****-*******、189*****235
电子邮箱:pths2015@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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