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网络宽带费招标公告第三次
教学楼网络宽带费招标公告第三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教学楼网络宽带费 (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4-JK06-F301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 | 备注 |
1 | 教学楼网络 宽带费 | 详见文件 | 吉林省 长春市 |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项目预算:******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工信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全国。市场调查时,中国移动、联通、电信均具备。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5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法定公休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7栋12楼。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一式两份,投标供应商自存一份,领取文件时交纳一份用于归档);
8.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工信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全国。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市场调查时,中国移动、联通、电信均具备)。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6月7日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7栋13楼会议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6月7日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7栋13楼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集采室
办公电话:0431-********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0431-********
项目纪检监督人:刘先生
办公电话:0431-********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7栋12楼
联系人:杨帆、成新宇
联系电话:0431-********
采购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附件
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
各供应商:
供应商是我单位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长期以来,各供应商积极依法参加我单位物资采购活动,在保障我单位建设发展中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少数供应商为了谋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围标串标、虚假投标,甚至拉关系、架天线,搞利益输送,扰乱了采购秩序,破坏了行业风气,损害了我单位的利益。
为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工作环境,维护各方权益,确定在我单位开展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问题“零容忍”,采取强力措施防范,一经发现违规问题,坚决依法从严从速从重处理。同时,我们广泛征集违规问题线索,供应商掌握有关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线索的,可向王助理电话0431-********反映。
公章:
法人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防范假借各种名义插手干预采购的声明
为有效防范不法分子打着上级领导机关和采购管理部门旗号,欺骗诱导请托、干预采购事务、谋取非法利益,现公布“六个一律、两个专线”声明:
1.凡是出示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通话记录、短信微信,表达相互熟识、关系密切的,一律不要轻信。
2.凡是打着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幌子请托办事的,一律不要理睬。
3.凡是打着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亲戚朋友、身边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招标采购、违规处罚等敏感事项的,一律不得办理。
4.凡是假借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转述有关事项要求的,一律不予采信。
5.凡是冒充掌握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内部信息实施诱导诱骗的,一律不要相信。
6.凡是假冒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通过其他方式途径干扰采购秩序、危害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一律不要听信。
出现上述情况的一律予以警告并专项记录在案,涉及敏感事项及时报告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核查。
开设两个专线,畅通举报渠道:①在我部采购管理部门设置1部专线电话(0431-********),凡是本室采购业务出现上述声明的问题,可以直接拨打电话询问核实,并受理举报线索;②在采购服务中心设置1部专线电话(010-********),受理全行业上述声明中所列问题的举报线索。
感谢对我部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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