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2024年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崇信县2024年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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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崇信县2024年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 | ||
采购单位 | 甘肃众建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ZJZC-2024-015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李伟 | 联系电话 | 139*****942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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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5-21 08: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5-23 17: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5-23 0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5-23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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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崇信县2024年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001 | 001 | 服务类 | ******.0 |
公告内容
崇信县2024年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服务机构
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 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甘肃众建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的委托,对崇信县2024年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采购编号:ZJZC-2024-015
二、 采购内容及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包):
1.项目名称:崇信县2024年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内容:
(一)煤矿(百贯沟煤矿、新安煤矿、周寨煤矿共3家企业)
(1)工业废水
检测内容:PH值、总悬浮物、化学需要量、石油类、总铁、总贡、总镉、总铬、六价铬、总铅、总砷、总锌、氟化物;
检测频次:上、下半年各检测1次
执行标准:《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6)
(2)大气
检测内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检测频次:上、下半年各检测1次;
执行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4)。
3.工业站废水比对检测
检测内容:COD在线监比对监测。
检测频次:上、下半年各检测1次;
(二)污水处理厂(崇信县汭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崇信县汭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崇信县清泉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共3家企业)
(1)废水
检测内容:化学需要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氨氮、总磷、色度、PH值、粪大肠菌群数、污染物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铜、挥发酚、总氰化物、硫化物;
检测频次:上、下半年各检测1次;
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
(2)废水出口在线(此工作只针对崇信县汭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崇信县汭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
检测内容:氨氮、COD、总磷、总氮;
检测频次:上、下半年各检测1次;
(三)垃圾填埋场(新窑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2家企业共3个检测点位)
(1)地下水
检测内容: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氟、镉、铁、锰、铜、锌、总大肠菌群;
检测频次:上、下半年各检测1次;
(四)医院(崇信县人民医院,崇信县中医医院共2家单位)
(1)废水
检测内容: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NH3-N)、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总氰化物、总余氯(以Cl计)、粪大肠菌群、化学需氧量、悬浮物、pH、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
检测频次:上、下半年各检测1次;
执行标准:GB*****-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
三、采购预算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预算为21.5 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四、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3.服务期限:1年。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标准需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供应商必须准确无误地完成所承诺的服务事项,随时准备为采购人提供快捷、有效的服务。售后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供应商成立期限不满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者 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投标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交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能力范围需满足检测项目要求。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六、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4年5月21日8时00分00秒至2024年5月23日17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2.竞价时间:2024年5月23日8时00分00秒至2024年5月23日17时00分00秒。
3.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七、结果公示
1. 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此次招标公告对供应商上传的资质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按公告竞价时间要求时限进行网上报价,网上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依据最低价中标法自动确定成交人,随后发布成交公示。
2. 本次竞价完成后,成交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纸质版(一式一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众建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凉市碧桂园江山府2-2-1701),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
地 址:平凉市崇信县永丰街202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众建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碧桂园江山府2-2-1701
联系人:李伟
电 话:139*****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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