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贵溪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贵溪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贵发[2021]16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贵办字[2018]32号),持续推进全民普法教育工作蓬勃开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职责,制定本普法责任清单。
一、压实职责任务,强化工作推进
(一)明确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江西省《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各部门普法责任,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机制,营造我局学法的浓厚氛围,促进司法公正公平公开和高效。
(二)完善责任制度。结合实际,形成普法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清单履行普法责任。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修订废止、职能调整变化等情况,及时对清单进行充实调整。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八五”普法规划任务目标的全面落实,把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把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自然资源考核体系,推进普法工作的全面实施。
(三)健全工作机构。成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组 长:徐 兵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卢长春 党组成员
李志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
江 群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志兵 党组成员、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江和生 一级主任科员
翁光明 二级主任科员
龚京浪 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朱国辉 耳口乡人大主席
黄 萍 维稳信息督察员
成 员:涂小俊 法规信访综治股负责人
黄煜双 办公室主任
孔祥之 副主任、综治办主任
付志霞 人事教育股负责人
宋贰云 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负责人
韩 蕾 国土空间规划股股长
陈云文 政务服务股股长
雷茂林 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
乐茂胜 档案馆负责人
严福生 局法律顾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股,涂小俊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桂平华、朱冬堃、方红、胡伟忠、鄢子君。
(四)加强协调指导。各股室切实要把普法工作列入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部署、同落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兼职普法员,负责组织本股室开展日常学习和培训,确保各项普法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积极担当作为,深化普法宣传工作
(一)落实社会普法责任。将普法宣传融入履行职责各环节、全过程,面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开展全民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广泛普及基本法律知识以及与本单位工作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1.学习宣传江西省委省政府,鹰潭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普法工作、依法治省(市)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和相关决策,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法规股)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集中组织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和法律服务活动。(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法规股)
3.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4.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和国家立法实际,重点推进《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鹰潭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鹰潭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办事,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关部门负责普法。(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执法大队、法规股)
5.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针对涉法热点、难点和新动向、新变化,完成上级自然资源领域典型案例选送的整理上报工作;及时发掘有典型普法教育意义的案例,结合工作实践,编撰成普法教育案例,通过各类媒体的刊登,达到普法宣传的效果;坚持选择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干部。要求:执法大队每年完成上报典型案例不少于1个,办公室组织在相关媒体刊登案例宣传稿件不少于2个。(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相关部门)
6.做好涉及群众诉讼的法律法规和方便群众诉讼的法律法规的公开工作,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墙报、诉讼指南等,让诉讼当事人对权利义务、诉讼程序等能及时理解掌握,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提高诉讼效率。(牵头部门:法规股,责任部门:相关部门)
7.紧密结合大走访开展送法下乡进社区活动。将送法下乡进社区与干部大走访活动和“法律六进”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贯穿于自然资源大走访的全过程,即坚持春节期间送法下乡进社区,又注重日常对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使送法下乡进社区工作由时间节点性强的工作变为常态化的工作。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律认知,增强企业维权意识。
(1)抓好“节假日”以及全市性集中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市组织的集中性质的综治、维稳、普法和送法下乡进社区法治宣传活动,按照要求认真制作准备宣传板块、宣传资料等,并派出工作人员现场解答群众的咨询。(责任部门:办公室,协助部门:相关业务部门)
(2)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强化纪律督察,加强干部行为规范的学习教育,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作风建设,维护法律严肃性;积极组织参加全县性的“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讲好法治故事,弘扬法治精神。大力开展具有自然资源领域特色的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3)加强审理案件中的普法宣传工作。全体干部要牢记自然资源工作的职责,在办案实践中,通过解释法律、以案说理、权益告知、风险告知、引导诉讼、判后答疑和调解等方式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让每一个当事人通过参与一次诉讼既受到一次深刻的法律知识教育。(牵头及责任部门:各部门)
(二)深化内部普法教育。建立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织集体学法、年终述法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学法档案等制度。坚持局党组学法和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学习计划,选送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专题讲座、专题培训、学法培训考试等,提高局党组依法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
(三)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发挥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加强公共普法阵地建设,积极运用诉讼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努力实现普法宣传与管理服务相融互济。大力推进“智慧普法”,强化官网、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宣传吸引力、感染力。
(四)增强普法宣传实效。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活动,让群众通过生动法治实践感受法治力量。在依法处理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时,坚持政策宣讲与普法宣传一体推进、矛盾化解与法治教育同步进行,努力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组织人员利用办案过程宣讲法律,围绕争议焦点解读法律,通过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直播开展以案释法;鼓励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和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释法析理,努力把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转变成普法宣传过程。建立典型案例收集、整理、研究、发布工作机制,搭建以案释法平台,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经常性组织干部、律师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三、健全制度机制,规范工作开展
(一)公开报备制度。对照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法律法规实施和制定修订情况,从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能、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实际出发,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实施方案。普法责任清单出现调整情况随时报备、公开。
(二)工作台账制度。建立日常普法工作台账,实时收集掌握普法工作信息动态,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各部门站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贵溪的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纳入重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加大指导推动力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督办职责,加强情况交流,强化检查督导。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普法工作整体效果。
贵溪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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