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招标公告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招标公告

鄂托克旗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2016FGK679

1.招标条件

鄂托克旗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已由鄂托克旗人民政府2016年第七次常务会议批准,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资金,项目招标人为鄂托克旗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鄂托克旗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第一包:购买服务项目。地名信息调查,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入库,地名及地名标志地理位置测量,地名属性数据入库,多媒体信息采集和入库,地名普查数据矢量图中地理实体修测和地名标注,属性库与空间库匹配、连接、整合,地名普查数据汇总、输出;地名普查成果图绘制,地名普查成果印刷、装订,地名标志的制作和设置、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等。

第二包:普查设备采购项目。高精度手持GPS1台、佳明GPSmap 629sc手持GPS1台、台式电脑2台、笔记本电脑2台、激光打印机2台、惠普大幅面打印机1台、佳能5D照相机1台、录音笔2个、移动硬盘2个、U盘2个、档案柜3个,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3项目实施地点:鄂托克旗

2.4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及政府资金

2.5标段划分:两个标包

2.6采购预算价:第一包为141.63万元、第二包为12.3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2投标人应具备从事地名普查的专业测绘能力,具有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丙级及丙级以上测绘资质,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必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或行政区域界限测绘等相关业务。

3.1.3外省测绘单位在内蒙古必须设有分支机构(如分公司或子公司)以保证及时的技术服务;

3.1.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5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测绘工程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且为本公司注册。

3.1.6.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地名普查任务;

3.1.7.年度测绘资质单位信用评定不合格且整改评定仍不合格、近三年出现失泄密事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政府购买普查服务项目。

3.1.8参加地名普查投标企业必须有经过自治区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保密安全教育)培训,并有持有自治区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人员岗位培训(保密安全教育)证书的相关人员。

3.2第二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3.2.5具备提供此次货物能力,且营业执照范围与所投项目相符;

3.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5.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5.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8日

(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日除外)

5.2报名方式:

5.2.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

5.2.2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登录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ttp://www.ordosggzyjy.com/tpfront_etkq/)页面,点击“政府采购”中的“信息公告”栏,打开公告,点击公告页面的“网上报名”进入“鄂尔多斯政府采购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按照页面提示点击“点击此处”,进入下一页面后按照提示,获得“投标保证金缴纳码”;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成功后需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到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2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5.2.3查看报名状况。用“回执码登录”可查看报名状况;只有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报名才能成功,并将以短信的方式进行提示(第一包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贰万元,第二包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户名: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内蒙古鄂托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里格街支行 ,账户:****************005609,行号:********1249)。

5.3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2室。

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5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8.1第一包投标人需提供的报名资料:

(1)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网上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具有彩印公章

(9)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0)参加地名普查投标企业必须有经过自治区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保密安全教育)培训,并有持有自治区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人员岗位培训(保密安全教育)证书的相关人员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2第二包投标人需提供的报名资料:

(1)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网上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具有彩印公章

注:以上所有原件报名后返还,复印件加盖公章存留;

9.特别提醒:缴纳投标保证金在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码”后,投标人须电汇或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付款人名称必须为投标单位法人全称,摘要或附言一栏中须填写“投标保证金缴纳码”。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鄂托克旗民政局

地 址:鄂托克旗乌兰镇

联 系 人:吉雅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鄂托克旗乌兰镇大农行东100米处

联系人:塔娜 电话/传真:****-*******

邮箱:********6@qq.com">********6@qq.com

监督电话:****-*******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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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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