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师高质量经济发展及文化融创展示项目-“丰碑——凝固的石城记忆”红色展陈竞争性磋商公告
八师高质量经济发展及文化融创展示项目-“丰碑——凝固的石城记忆”红色展陈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八师高质量经济发展及文化融创展示项目-“丰碑——凝固的石城记忆”红色展陈招标的潜在服务供应商应在石河子市29小区北六路熟食品加工配送中心57-11栋四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5月3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HZSRD-2024-0403
2.项目名称:八师高质量经济发展及文化融创展示项目-“丰碑——凝固的石城记忆”红色展陈
3.项目概况:八师石河子市档案馆隶属八师党委办公室(师市办公室)。2024年将迎来兵团成立70周年,根据国家档案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围绕中心谋发展,将档案事业融入文化建设大局中,继续强化档案馆宣传教育功能,充分挖掘兵团史料和红色档案资源,以兵团成立70周年为契机,打造“丰碑——凝固的石城记忆”红色纪念设施档案展,将红色档案资源转化为“四史”宣传教育、主题教育的教材,用红色档案生动阐释兵团70周年奋斗历程,弘扬兵团精神和老兵精神、胡杨精神,为庆祝兵团成立70周年献礼。
4、项目展陈内容: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展陈制作、安装、试运行、交付及可靠使用、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相关工作,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各阶段所有设计成果需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实施时及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参与各项验收等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
(2)展陈实施范围包括:展陈征集、收藏的兵团1950年至今的红色纪念设施档案、援疆工作文献、资料、图片、音视频资料等;采用实物展示、图片展示、幻影成像和互动科技的方式展示红色档案、讲述红色故事、援疆成果等;展览以时间为脉络,依次为序厅以及“开荒屯垦,安家立业;生产建设,奋勇前进;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4个部分。其意,在不忘来路,揽胜抒怀;其情,为缅怀先辈,致敬先贤;其旨,则返本溯源,砥砺初心,为兵团屯垦戍边的红色事业的新发展接蓄智慧、意志和力量。使展陈成为“教室”,让红色档案成为“教材”,让先辈模范成为“教师”,建成后将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青少年历史教育基地,成为提升兵团、八师石河子市知名度的新品牌、新名片。
5.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6.预算金额:******.00元
7.最高投标现价费率:100%(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计算)
8.招标需求: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 | 预算金额 | 最高投标现价费率 |
八师高质量经济发展及文化融创展示项目-“丰碑——凝固的石城记忆”红色展陈 | 八师高质量经济发展及文化融创展示项目-“丰碑——凝固的石城记忆”红色展陈的设计及展陈的全部内容。 | ******.00元 | 100%(最终以项目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扣除计算) |
预算合计(元)/最高限价合计(元) | ******.00元 | 100%(最终以项目实际结算金额为准计算) |
7.工期: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7月20日,45天(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组成联合体的企业数量不得超过叁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单位必须明确由具备展陈实施的单位作为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设计单位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展陈实施单位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中有广告的制作、展览、展示及施工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均可,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2.投标单位须提供“承包人信用承诺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2)除单一来源招标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1日 至2024年5月27日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河子市睿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29小区北六路熟食品加工配送中心57-11栋四层)
四、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2)投标单位须提供“服务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亲自签署投标报名的应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以上资料报名需携带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留存,其中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2份,到石河子市睿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9小区北六路熟食品加工配送中心57-11栋四层)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文件费用:300元,文件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 上午11:00:00(北京时间)
地点:石河子市睿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石河子市29小区北六路熟食品加工配送中心57-11栋四层)
六、开启
时间:2024年5月31日 上午11:00:00(北京时间)
地点:石河子市睿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石河子市29小区北六路熟食品加工配送中心57-11栋四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第八师石河子市党委办公室(师市办公室)
地 址:石河子市红山街道3小区15号
联系人:丁彦榕
联系方式:0993-******* 139*****63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石河子市睿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河子市29小区北六路熟食品加工配送中心57-11栋四层
联 系 人:苏慧
联系方式:15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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