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拟对拥有的兰州东泉商贸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不良债权资产以公开方式实施单户或组包处置,现予以公告。具体债权信息如下:
一、债权资产信息
债权基准日:2024/4/23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 | 孳生利息 | 代垫费用 | 债权合计 | 保证人 | 抵押物 |
1 | 兰州东泉商贸有限公司 | 4,399,999.75 | 1,467,557.99 | 163,804.44 | 49,440.00 | 6,080,802.18 | 韩龙英、梁莹、邱振武、崔朝晖、张金鹏、赵勤森 | 抵押人:韩龙英、梁莹;抵押物:兰州市安宁区孔家崖街道万新南路88号第1层012室,建筑面积297.96㎡的营业用房。 |
2 | 兰州天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796,816.40 | 800,548.50 | 64,011.58 | 0.00 | 2,661,376.48 | 李蕾、燕云峰、吴明静、兰州高科创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无 |
3 | 兰州天巽商贸有限公司 | 2,693,024.13 | 1,204,838.90 | 95,938.98 | 29,505.00 | 4,023,307.01 | 靳炜、完颜玉、兰州高科创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无 |
4 | 甘肃渭河冰泉商贸有限公司 | 3,142,299.99 | 483,078.64 | 394,131.18 | 1,598.00 | 4,021,107.81 | 甘肃鑫荣彩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中亚高原饮料有限公司、陆喜林、陆喜平、陈安东、周魁、王璐 | 抵押人:甘肃中亚高原饮料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会川镇的一条山泉水生产线设备。质押人:甘肃鑫荣彩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物:甘肃鑫荣彩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兰州市榆中县来紫堡乡东坪村1.1万平方米仓库的的租赁权、收费权。 |
5 | 甘肃海杰商贸有限公司 | 8,949,953.33 | 3,397,813.91 | 1,202,873.72 | 49,979.00 | 13,600,619.97 | 冯海宁、戎金宇、李振民、张俊强、甘肃时代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抵押人:甘肃海杰商贸有限公司;抵押物:*****件贵州茅恒白酒(每件6瓶)。 |
6 | 白银纳百川物资有限公司 | 4,999,576.62 | 488,001.65 | 3,548,574.50 | 5,000.00 | 9,041,152.76 | 甘肃中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李明、李有志 | 无 |
7 | 武威百轩居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9,378,840.41 | 0.00 | 5,216,979.98 | 78,374.00 | 14,674,194.39 | 刘鹏、吴英、安瑞祥、柴爱霞、陈建武、马金奎 | 抵押人:刘鹏;抵押物:武威市凉州区阜康路向阳花园小区C-1b号综合楼商业1层2号、1层1号、5层1号,6层1号,建筑面积合计1723.09㎡的商业房产。 |
合计 | 35,360,510.63 | 7,841,839.59 | 10,686,314.39 | 213,896.00 | 54,102,560.61 |
注:1、本公告清单内债权基准日为2024年4月23日,利息实际发生金额及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为准。2、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抵押物信息以权属证书记载为准。4、武威百轩居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良债权项下抵押人刘鹏名下位于武威市凉州区阜康路向阳花园小区C-1b号综合楼商业1层2号面积299.21㎡、1层1号面积181.47㎡的房产已灭失。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能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列示的债权资产按其现状出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即自2024年5月20日起至6月7日止,意向购买者可登录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hamc.com.cn)或《甘肃经济日报》查询或与有关人员接洽咨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魏先生、谢女士,联系电话:0931-*******/093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先生,联系电话:0931-*******。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24年5月20日
标签: 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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