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公告南京市口腔医院委托猎头公司进行人才推荐服务项目调研公告5.31
调研公告南京市口腔医院委托猎头公司进行人才推荐服务项目调研公告5.31
各(潜在)供应商:
南京市口腔医院拟对委托猎头公司进行人才推荐服务项目,进行调研、听证,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
南京市口腔医院委托猎头公司进行人才推荐服务项目
二、项目背景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暨南京市口腔医院,创建于1947年,前身为国民政府中央卫生实验院牙病防治所。新中国成立后,被列为政府重点建设的5所全国中心城市口腔医疗机构之一。历经76余年发展,成为以临床口腔医学为优势,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并重三级甲等口腔医院。现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口腔领面外科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基地,国家口腔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华护理学会京外专科护士(口腔专业)临床教学建设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级试点单位,高水平建设医院,江苏省院士工作站,江苏省整形美容协会会长单位,江苏省医院协会口腔医院分会主任委员单位,江苏省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南京口腔医学会理事长单位,南京市口腔科质量控制中心主任委员单位。医院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党的建设统领全局,实施“质量立院、学(专)科强院、科教兴院”战略,坚持高端引领,走精品化、特色化和国际化发展之路,持续推进“名医、名科、名院”研究型医院。以“快乐口院”文化营造“和谐、包容、创新、奋进”氛围,实现“患者满意、职工满意”的“双满意”。
锚定服务南京、覆盖全省、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目标,构建网络化、1+12+X金字塔式的城市医联体(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全省5个分部,赴全国7个省份开展公益活动,成立5个专科联盟,成员来自100余家医疗机构,先后多人参加援非医疗。
南京市口腔医院面向社会引进医学人才。为提高人才引进的效率与精准率,拟启动委托猎头公司进行人才推荐服务项目。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申请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30号二号楼902办公室签到,903会议室现场介绍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5-********
邮箱报名:[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格式:XX公司XX项目调研报名,正文格式: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17:00
现场调研时间:2024年5月31日08:30签到并递交资料,09:00现场介绍
纪委监察室电话:025-********
标签: 进行人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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