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楼空调维保项目的采购公告

1号楼空调维保项目的采购公告

1号楼空调维保项目的采购公告

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拟就1号楼空调维保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1号楼空调维保项目。

二、项目概况:1号楼空调系统为大金多联机组,机型PHXYQ16PAY1,数量28套,内机约160套。

三、项目内容:

1、机组维护保养,提供冷热源机房机组全年标准维护保养服务及提供辅助设备技术咨询服务。

2、定期巡检服务:机组运行期间,每月至少1次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巡检,检查各项运行数据,了解机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处理解决,巡检记录交后勤科。

3、紧急维修服务:运行过程中,如机组出现异常情况,维修人员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赶至现场,一般故障24小时排除,特殊情况24小时内不能处理的须通报使用科室和总务基建科并提供预案或人工控制确保机组运行。

4、配件供应服务:运行过程中,对损坏无法修复的配件给予及时供应和更换服务。

5、其他保养服务:清理空调室外机组,年度维保至少两次,提供机组年度检查报告,对机组现状进行评估,并提出下年度维保内容及预期维保质量指标。

6、末端出风口、回风口、滤网每年至少清洁4次(疼痛科、口腔科、内镜中心等特殊科室每月一次),水盘每年至少清洗1次,排水管道清洗每年至少清洗1次,清洗记录提交使用科室。

7、每次巡检单、维修单、年度维保等检查报告必须出具纸质版,交至医院总务基建科。

四、有关要求和说明:

1、控制价包含维保期间所有配件更换的费用,包括回风滤网、加湿桶、电加热、空开、电路板、变频器、电机、风机、风管、风阀、传感器、水管、开关、房间控制板、DDC、自控程序安装、制冷液、压缩机等所有空调系统的配件。

2、每次巡检单、维修单、年度检查报告等检查报告必须出具纸质版,交至后勤科。

3、在合同期间内成交供应商施工人员所有安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院方无关。

4、成交供应商的维保人员必须服从医院统一的日常管理,包括日常的考勤、考核,服从工作安排。成交供应商向医院总务基建科提供维修项目施工作业计划并组织施工(维修),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医院的正常办公秩序,及时清理现场垃圾。

5、维保(维修)期间发生人为损坏医院的设施设备或其他物品的情况,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修复或赔偿,并对造成的不良后果负全部责任(包括交通安全)。

6、成交供应商使用的材料、配件等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附有出厂合格证,质保书等有效证件。因成交供应商提供材料导致的质量、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文明规范作业,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安全防护措施要求,成交供应商在作业和运送过程中对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负有全部责任,成交供应商对本合同项下全部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负安全施工责任,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的一切责任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院方概不负责。

8、在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九不准”,廉洁服务。

五、项目控制价、付款及合同期限:项目控制价为8.5万元/年,报价含人工、材料、设备、垃圾清运、配件、税金及相关规费。付款:半年一付。服务期限三年。

六、考核标准

空调外包服务考核表

序号

工作内容

分值

检查考核细则

存在问题及扣分

得分

1

空调末端出风口、滤网每年至少清洗4次,水盘、排水管道清洗每年至少清洗1次

10

少一次扣10分,累计扣分

2

系统发生故障时,4小时内响应并及时处理

10

未及时响应扣3分/次,维修拖拉扣2分/次,累计扣分

3

否有巡查、更换、维修记录、年度维保,记录是否齐全

10

未有记录扣3分,记录不齐扣2分

4

维护过程中及时清理现场,锁好门。

10

未清理现场扣2分,未锁门2分。

5

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

10

无证扣分10分/人,累计扣分

6

在院维保工作时不得在公共场所抽烟。

10

发现一次扣3分,累计扣分

7

不允许酒后上岗或上班工作期间饮酒者

10

发现一人扣10分,累计扣分。

8

确保系统通过安全相关部门检查,对不能通过检查的部分及时负责整改。

10

检测结果不合格一次扣3分,不及时负责整改一次扣5分。

9

具有应急配备处置能力

10

应急处置不到位一次扣5分

10

总务基建科交付的其他任务

10

不服从后勤科管理扣5分/次。未完成指派任务一次性扣2分

合计考核得分

考核日期:

考核者:

扣费

标准

综合考评分数低于90分,每下降1分,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200元,以此类推。综合考评分数≤70分,除经济处罚外,第一次予口头警告,第二次予发函限期整改,第三次予以解除合同。

备注

1、爱护公物,因工作不慎造成公共财产损坏能修复者承担修理费,不能修复者则照价赔偿。2、工作成效显著,表现突出,受上级部门通报表扬一次加0.5分。被上级部门查处并通报或发生越级投诉,经查实,在原扣分基础上加倍扣分。








七、报名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有相关资质的合法企业;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重大违法记录。

4、报名时提供:(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结果;(2)、报名单位应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如实提供一份书面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内容需包含: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不接受联合体。

八、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一律用A4纸打印,分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须装订成册并加以密封,加盖公章。内容需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服务方案、报价及评分表要求的材料等内容,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报名与评审:

1、报名

报名时间与方式:2024年05月21日—05月28日期间工作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资料:营业证照、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参与评审的无须提供)、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要求所涉及的相关资料(报名人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最近连续半年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盖章)。

报名地点: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6号楼2楼采购办,报名后领取评分表。联系电话:051*****3006-8627。

2、评审

评审时间:2024年05月29日上午10:00

评审地点:6号楼206室

各投标人现场评审时自带水笔(建议黑色或蓝色)。

如报名满足评审条件,则按上述时间开始评审。请按时到达评审地点等候参加评审,如未能按时参加,则可能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活动(解释权归属医院方)。

评审方法:按综合评分法比选成交供应商。

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05月21日

标签: 空调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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