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巡逻车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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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巡逻车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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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21 08:3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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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电动巡逻车维修

二、项目编号:2024-JLDJDC-F4015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电动巡逻车维修;

2.项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

3.项目内容:电动巡逻车维修,主要维修两辆电动巡逻车车胎磨损、车身掉漆、电路故障等问题(具体问题详见报价清单);

4.投资概算:*****元。

四、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企业信誉:未被列入军队、政府采购黑名单;近三年没有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相关不良记录,或不良记录已过影响期。

(四)企业投资背景不得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

(五)经营范围须包含机动车维修等相关经营项目。

五、评审办法

1.先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者按照最低价法确定服务商。本采购服务投标最高限价为*****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废标。

2.有效报价少于3个,本次询价无效。

六、询价文件组成及递交

询价文件由《询价书》和《资格证明文件》两部分组成,格式详见附件,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投标文件(文件袋密封,加盖公章)递交我部。

七、其他要求

1.参加资格审查的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维修单位;

2.参加资格审查的报价人必须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报价人符合询价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询价人将依据报价人提供的资料或者应询价人要求提供的澄清材料组织资格审查。如未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报名单位正式员工。

八、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18:00。

九、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先生 189*****939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

附件:询价文件

附件:询价公告.doc
附件:附件-询价文件及资格证明文件模板.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动巡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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