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信易+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指南

北安市“信易+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指南

为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使守信主体获得更多优惠便利,营造褒扬诚信的社会氛围,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我市制定“信易+政府采购”工作指南,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各方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北安市“信易+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指南

序号

激励措施类别

激励内容

激励对象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

实施信用监管,减少检查频次

下一年度一般不对其开展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抽检等重点监督检查。

“A”级的政府采购采购人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 采购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黑财规(2023)20号)

2

实施信用监管,减少检查频次

一般不对其开展监督检查。

“A”级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3)22号)

3

实施信用监管,减少检查频次

可按应收额度的50%交纳投标保证金,按应收额度的80%交纳履约保证金。 一般不对其展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抽检等检查

“A”级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 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黑财规(2023)23号)

4

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

在下一年度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增加50%的被抽取率,不限制被抽取次数

“A”级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

采购评审专家履职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3)21号)


标签: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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