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关于购买号等四宗地块土地收储成本评审服务的计划
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关于购买号等四宗地块土地收储成本评审服务的计划
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关于购买CG-DN-G8-01-01号等四宗地块土地收储成本评审服务的计划
为开展好呈贡区土地收储成本评审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CG-DN-G8-01-01号等四宗地块土地收储成本评审工作。
一、项目名称:2024年土地收储成本评审,目录代码:E1307,目录名称:土地收储成本评审。
二、购买主体及单位性质: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行政机关。
三、预算资金:17.6万元(最高限价),评审费用按照相关规定,计入土地储备成本。
实际费率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委托社会专业机构业务的暂行付费标准》(昆财评〔2015〕115 号)标准中“财务收支核查付费”的规定及供应商下浮比例计算。
响应商结合自身条件及实力填报下浮比例。报价以“下浮 % ”进行报价,“ ”上填报数值且须≥0,否则无效。
四、主要内容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政府投资评审等业务需要,依据《昆明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70号)、《昆明市土地储备支出核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20〕23号)等有关规定对项目土地收储成本提供评审服务。
项目共2个,分2包,按分包进行报价,兼投不兼得。
分包 | 项目 | 预算(最高限价) |
01 | CG-DN-G8-01-01 | 11.3万元 |
KCC2013-36 号 | ||
CG-YH-B1-02-01 | ||
02 | CG-YH-A5-04-01 | 6.3万元 |
五、项目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的要求,开展评审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我单位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六、承接标准
(一)具备开展土地收储成本评审工作所必须的人员力量、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完备,具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资产管理、保密管理、业务培训等管理制度;
(三)具备良好信誉,3年内在土地收储成本评审相关业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九、递交资料
凡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5月27日15:00前,将响应资料盖公章密封提交至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呈贡区惠景园D7栋办公楼1407室)。
响应资料要求:一份资料(双面打印)内含分包报价、服务方案、服务质量及时限承诺、拟派人员及人员承诺、类似业绩等。
(联系电话: ********)
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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