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军粮和物资储备中心关于购买审计服务的公告

呼伦贝尔市军粮和物资储备中心关于购买审计服务的公告

相关机构:

我中心近期拟开展市内各军供站专项资金审计工作,按照相关工作制度,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购买审计服务。现就相关采购事宜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项具体名称:呼伦贝尔市各军供站专项资金审计工作。

(二)采购单位:呼伦贝尔市军粮和物资储备中心。

(三)服务地点:呼伦贝尔市。

(四)工作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

(六)服务内容:1.拟对2016年至今差价补贴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如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和替其他单位、个人代扣、代缴或提供担保等情况);2.核实往来账目是否相符;3.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针对以上审计情况,以各军供站为单位逐一出具报告。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拟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主要技术要求

(一)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执业注册会计师不得低于2名。

(二)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拟派出项目团队相关技术人员不得少于6人。

(三)服务费用要求。整体控制在10万元左右。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参加竞争性磋商机构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该项目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出具在与我单位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咨询机构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咨询机构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四)需签订保密协议。

(五)收费报价单。收费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为计费基数,机构自行报价。超出规定的作废标处理。

五、报名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下午16:00时。参与机构需将材料送至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政务综合楼D区7层D743房间,以纸质版材料递交时间为准。


呼伦贝尔市军粮和物资储备中心

2024年5月21日


(联系人:马平、萨日娜,联系电话:047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购买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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