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霞单采血浆站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招标公告

丹霞单采血浆站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招标公告

根据和平县丹霞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的申请,和平县环境保护局已受理了《和平县丹霞单采血浆站建设项目》及相关材料。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和平县丹霞单采血浆站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和平县丹霞单采血浆站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和平县丹霞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福和产业转移工业园

四、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515.54平方米,主要从事原料血浆的采集及供应,预计年生产血浆制品500万件(约30t/a)。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五、环保措施: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执行下列标准:

(一)废水:项目医疗废水参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4.1.3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生活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平县城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严者。

(二)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120mg/m3,颗粒物120mg/m3)。

(三)噪声:施工期间场地各边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环境保护部第一号令]和《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粤环〔2004〕06号)等有关规定。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示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审批公示时间七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受理单位: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1@qq.com">********1@qq.com

联系地址:和平县城东堤路49号 (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5172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血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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