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安防监控系统建设2招标公告
国家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安防监控系统建设2招标公告
西安国家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安防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二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国家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安防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已由陕西省气象局观测与网络处以陕气测函〔2016〕14号《关于西安国家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陕西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秦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采购项目编号:秦汉招字QHCG[2016]0603
三、采购项目地址:西安国家级气象物资储备库内。
四、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16.5万元。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储备库内一层设置6个视频监控点位,调整原3个摄像头到指定监控点位;
2.储备库内二层设置8个视频监控点位;
3.监控值班室内设置1个视频监控点位;
4.储备库一层的5个进出门口设置门禁管理系统。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内容》
6.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2、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生产或供应本项目所需设备能力的国内设备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
3、如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则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合法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同类产品同一制造商仅限三家授权;
4、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安防系统和设备工程销售与售后维护等内容的供应商;
(3)投标单位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单位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5)设备生产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经销商在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销售、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6)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
(7)投标保证金须足额按实缴纳。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秦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西安市碑林区乐居场南段47号秦晋商务205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同类产品同一制造商,按照报名的顺序,仅接受前三家报名。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西安秦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玉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40@qq.com
2016年6月22日
标签: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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