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重点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2024版

九江市重点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2024版

为进一步做好招商、安商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优秀企业进驻九江,切实为我市重点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提供优质服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工作和生活,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子女入学需求的重点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包含高级技术人才,高级技术 人才子女入学符合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条件的,按照九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保障办法执行)。

(一)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招商引资企业。

1.纳入九江市利用市外项目资金或纳入省外项目资金(2023年之后)统计的亿元(含)以上招商引资企业;

2.落户九江且有制造业项目投资的央、国企;

3.上年度或本年度申报前已完成现汇进资1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资企业;

4.上年度或本年度申报前完成进出口总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生产型招商引资外贸企业;

5.上年度或本年度申报前发生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或对外劳务业务的招商引资外经企业;

6.落户九江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瞪羚”“独角兽”企业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承担国家级重点工程项目的科创型企业;

7.上年度或本年度申报前已完成纳税200万元(含)以上的招商引资制造业企业;

8.本市范围内正在重点推进招商引资项目企业以及符合全市各地主导、主攻产业定位的招商引资企业(包含正在开工建设中的企业)。

(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营销总监、公共事务总监、技术总监等对投资或经营有决策影响的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能提供九江居住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或居住情况证明等);

2.申报对象子女符合九江入学条件。

三、申报材料

1.《九江市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转)学申请表》(见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和高管任职证明性材料(如任职文件、工资流水等);

3.企业上年度或本年度完税证明(在建项目除外);

4.申报对象与子女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5.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或居住情况证明等);

6.申请初中入学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学生学籍证明(外省学生须提供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个人基础信息表);

7.申请高中转学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须提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网上成绩查询方式、当地初中学考总分及当地普通高中录取线),此条为在外省市参加初中学考,需在九江申请就读普通高中。

四、申报流程

(一)入学申请。申报对象通过九江教育网(http://jje.jiujiang.gov.cn/)、九江市商务局官网(http://swj.jiujiang.gov.cn/)下载《九江市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转)学申请表》,认真填报申请表,用人单位进行审核,签署《承诺书》,并加盖公章,附上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到企业所在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区)商务部门,由县区商务部门统一报送申请材料至市级商务部门,市级商务部门集中受理时间为当年的6月1日-7月5日。

(二)部门审核。企业所在县区商务部门对入学申请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后,上报到市商务局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市商务主管部门签署最终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安排就学。市商务局将申请人入学申请相关材料提交至市教育局(幼儿园于当年的6月15日前,小学、初中、高中统一于当年的7月10日前,转学的于每学期开学前2周上报,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的最后一学期和学期中途不得转学。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并协助办好入(转)学手续。

五、保障政策

(一)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

1.重点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由同级教育部门根据申报对象申请予以保障,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和“属地管理”原则,妥善安排到企业所在辖地教育质量较好的学校就读;若意向学校学位已满,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意向学校。

2.重点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就读幼儿园、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报对象至少填报3所学校(3所学校中必须按照户籍地或常住地或企业所在地填报1所县区属学校),由教育部门根据其填报志愿,综合考虑学位容量等因素统筹妥善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学校就读。

(二)高中教育阶段

1.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当地当年中招入学政策进行办理。

2.在外地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申请转学的,执行同级互转的原则,妥善安排在企业所在地辖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高中学校或其父母(监护人)居住地所属县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高中学校就读。

六、其他要求

企业应对申请人任职情况等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造成不良后果的,5年内不再享受该入学政策。

各县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辖区内招商引资企业入学政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九江市重点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九教发〔2023〕93号)文件同时废止。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九江市教育局、九江市商务局所有。市教育局联系科室:招商办。联系电话:0792-*******136*****177。市商务局联系科室:综合法规科;联系电话:0792-*******152*****751

附件1:

1.九江市重点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转)学申请表


2.承诺书


 

附件1

九江市重点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转)学申请表

重点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企业所在地


现居住地


用人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

子女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全国学籍号


原就读学校

(学校)  年级

就读意向学校

(3个)

1.                          

2.

3.

商务部门审核意见

县区级商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级商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子女就读安排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

安排意见

盖 章

年月日

备注:1.重点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就读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至少填报

3所学校(3所学校中必须按照户籍地或常住地或企业所在地填报1所区属学校);2.

此表应在Word文档填好打印后,由申报对象本人签名按手印,并经用人单位审核盖章。

3.此表一式3份。

附件2

承诺书

本公司(企业)于落户,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在我司任职位情况进行郑重承诺:情况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不良后果。

法人签字(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商引资 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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