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0000吨硫酸锌及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年产40000吨硫酸锌及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新疆克拉玛依加荣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硫酸锌及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因此向公众发布该项目前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结论,以便让公众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同时项目环评报批前也能通过反馈信息更全面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年产40000吨硫酸锌及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二期)

(2)建设单位:新疆克拉玛依加荣化工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项目厂址位于五五工业园区柳沟西路以南,工业大道以西,克拉玛依加荣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年产10000吨硫酸锌项目”东侧,总占地面积9696.4m2,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4°5206",北纬44°4921"。

(5)工程概况:

本项目以疆内含铜、锌、铅等危险废物为原材料,生产七水硫酸锌、铅铋合金、铅冰铜。整个工艺分为湿法、火法两部分。其中湿法包括浆化、浸出、置换等工序;火法部分包括成型、熔炼等工序。

改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为扩大湿法工段生产能力,将七水硫酸锌产量由1万t/a提高至5万t/a,并新增火法工段,生产铅铋合金及铅冰铜。项目组成主要包括生产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湿法工段(浸出、净化车间、蒸发结晶车间)依托现有工程,仅新增部分设备,公用工程及部分环保工程依托现有厂区内已有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项目生产线的浆化工序使用75%的废硫酸与水配比稀释后浸出原料烟灰中的锌元素,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将会产生硫酸雾废气,主要的产生设备包括浸出槽、洗涤槽、中和槽、除杂槽、蒸发浓缩结晶炉等。采用酸雾净化塔对硫酸雾进行吸收处理,处理效率为80%,吸收液多次循环后返回浆化工序,排气筒高度设置15m。

火法工段鼓风炉、回转窑烟气中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含铅、锌、砷等)、SO2、NOx等。烟气治理方案采用重力除尘+袋式除尘+二级湍球塔脱硫方案,烧碱作为脱硫剂。

在合金口、渣口上方分别安装集气罩,各集气罩与专用的集气罩引风机相连,合金口、渣口出料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引风机抽至鼓风炉烟气处理系统。理论上,在集气面积及引风机功率合适的前提下,采用此方法,消除无组织烟气的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有:二段浸出过滤产生的滤液,返回到浆化工序重复利用;离心机产生的离心母液,返回到置换除杂工序重复利用;蒸发罐产生的泠凝水量水质好,可直接作为原料浆化用水。该项目工艺废水均回用于生产工艺,既节约能源又可实现水的循环利用,可做到工艺水零排放。

本项目需处理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约864m3/a,主要污染物包括COD、NH3-N、SS等,治理前各污染物均超标。生活污水排至现有工程化粪池进行处理,最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因此,本项目废水不会影响地表水体及地下水环境。

3.固体废弃物

固废包括沉砷渣、除尘灰、废耐火砖、回转窑渣及生活垃圾五部分。沉砷渣来自净化工序的氧化及深度还原除杂工序,属于危险废物,临时在厂区新建滤渣库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对其进行贮存,定期送往自治区危废处置中心处置。除尘灰为鼓风炉、回转窑烟气处理系统回收的粉尘,袋装拉至原料库房,作为原料再次利用,不排出系统。鼓风炉、回转窑每年大修时需更换部分耐火砖,为废险废物,排至原料库内,人工敲碎后送至鼓风炉。回转窑渣的主要成分为Fe2O3、CaO、SiO等,另外含有少量铜、铅、锌等金属,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水泥厂作生产原料或用作铺路材料。生活垃圾属一般固废,定期拉至城市垃圾场。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鼓风机、引风机、离心机、循环泵等高噪声设备,由于工程中运转设备较多,噪声声源也相对较多,类比同类设备其源强为75-95dB(A)。工程设计中,采取三种途径控制噪声的传播途径:一是降低声源噪声;二是对接受者加强防护;三是对工人进行个人防护。

三、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项目排放的各废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很小,日均浓度增量与背景值及其它在建工程日均浓度的叠加值不会降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级别。

(2)厂区生产废水可实现综合利用,不外排。因此,不会对区域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全厂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处置方向明确,因此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在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3类标准。

2.总体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不仅解决了疆内含铜、锌、铅等危险废物处理的难题,减少了冶炼企业、采选矿企业、钢铁厂、金属加工等企业处理危险废物的成本,消除了危险废物排放时对环境的潜在威胁,而且可“变废为宝”,回收烟灰中的有价金属,实现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具有积极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中产业项目、产业布局、环境保护等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在采取了合理可行的治理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降低现有环境质量级别,不会影响关心点人群生活质量,项目从环保角度可行。

四、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调查问卷由环评单位编制,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根据环评单位确定的范围进行调查。

3、工作时间表

在本项目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本项目计划发放调查问卷不少于100份,计划调查时间为10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10个工作日。

4、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1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5、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环评已在兵团第七师网站(http://www.nqs.gov.cn/)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和第二次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6、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7、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项目单位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与索取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至********09@qq.com">********09@qq.com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克拉玛依加荣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

联系人:何金国

电话:****-*******

环评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证书等级及编号:乙级,国环评证乙字第4003号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36号

联系人:李振新

电话:****-*******

E-mail:********09@qq.com">********09@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您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您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您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您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认可程度?

6、您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7、您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您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您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10、您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1、您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2、您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3、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建设?

14、您对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预期?

15、您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可以索取和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硫酸锌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