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园医院信息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兴隆园医院信息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QYT-*******
一. 招标条件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表
详见附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附表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6-23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6-29 17:00:00.0
4.1 凡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66号帝都大公馆21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换)。4.3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中明确招标文件购买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如为一般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复印件、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4.3 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7-13 14:30:00.0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3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天地时代广场B座15楼(详见指示牌)。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保证金按项目提交,金额为贰万元人民币,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至我公司招商银行账户,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六. 开标
招标人:长庆油田矿区事业部本部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07-13 14:30:00.0 开标地点: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天地时代广场B座15楼(详见指示牌)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 邮编: 710065
联系人: 赵斌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gx85239977@163.com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账户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账号: 7252 2101 8260 0132 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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