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老边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测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老边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测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老边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测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45,980.00 最高限价(元):845,98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2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通过远程腾讯会议参加开标会议。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外,还应将加密的电子版备份文件(具体事项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LNHCZTB@163.com),并备注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老边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营东新城东湖大街3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汇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老边区君悦俪湾南门市68号甲3楼(中国太平保险东行50米) 邮箱地址: LNHCZTB@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汇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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