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我局拟通过询价方式采购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服务,请有意参与的服务机构于2024年5月22日18:0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西宁市财政局。报价文件材料均加盖公章并用信封密封。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马恒
联系电话:0971-*******
通讯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11号市财政局办公室305室
附件:采购需求和内容
西宁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0日
附件
采购需求和内容
一、采购需求
按照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安排,我局拟于2024年5月24日对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急救创伤诊疗中心暨老年病诊疗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开展为期18天的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专项债券资金7800万元),需安排具备中级会计师职称的专业财会人员,服务期内要全天在岗,不得参与或从事其他无关工作或活动。
二、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力量。
4.具有开展工作所需的固定营业场所。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人(含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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