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网球场及篮球场工程招标公告
室外网球场及篮球场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招标人)的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室外网球场及篮球场工程(项目名称)已在晋江市教育局(备案单位)备案完成。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本次招标采用对外发布公告接受报名。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工程规模:投资额约88.0142万元;
(二)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西园街道双龙路463号 ;
(三)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四)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进场时间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二、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须为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内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质(须经年检合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四、中标人的确定
中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K值为8%~10%(含8%,不含10%)。
五、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以现金的形式提交人民币17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接受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包封并在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准格式:金崚招[2016]5036号)、投标单位名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和密封(相关文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
八、开标时间及地址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招标人将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晋江市西园街道办事处后座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人拟派出的代表应当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九、违约条款
(一)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能在公示满后7日内签订合同;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若中标单位无故不签订合同或进场施工,在招标人发出通知书还未整改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盖章)
地址: 晋江市西园街道双龙路463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 133*****959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金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恒丰商厦705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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