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营销2024年计量装置轮换工程一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营销2024年计量装置轮换工程一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 |||||||||||||||||||||||||||||
一、招标条件 |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营销2024年计量装置轮换工程,项目代码2312-******-04-02-******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招标项目已经由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批复、核准、备案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备案告知书,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九原、固阳、土右、达茂、青山、白云、高新、石拐、新都市区、东河、昆区 2.立项批文: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营销2024年计量装置轮换工程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备案告知书 3.工程规模:建设内容包括计量装置轮换工程11项(东河供电分公司、青山供电分公司、昆区供电分公司、新都市供电分公司、高新供电分公司、白云供电分公司、石拐供电分公司、九原供电分公司、土右供电分公司、固阳供电分公司、达茂供电分公司),全部更换为新型电能表(R46),其中单相智能费控电能表(R46)*****块,三相智能费控电能表(R46)8651块,三相智能电能表0.5S(自适应)(R46)5308块、营销智慧终端6105块、穿心电流互感器18只、母排电流互感器45只。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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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资格要求:1、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且母子关系之间不得相互借用任何资质; (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近三年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 2、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施工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 年 11 月 30 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含)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证(B 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后附件1)。 (5)投标人必须提供施工项目部人员配置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后附件2)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需要再派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只需提前登录、签到、在线参加开标、远程解密、查看开标记录表即可; (2)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财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方式 | |||||||||||||||||||||||||||||
1.投标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06月11日 09时30分 2.投标方式:网上投标或者现场投标 (1)网上投标网站:http://www.btggzyjy.cn/TPBidder (2)现场投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8日 2.领取网站:http://www.btggzyjy.cn/TPBidder | |||||||||||||||||||||||||||||
六、其他说明 | |||||||||||||||||||||||||||||
1、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招标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收取标准如下: 预算30万元以上的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取费结果*折扣率,其中,折扣率为96%。 预算30万元及以下项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中标服务费交纳形式:电汇、银行转账、现金均可。 账户名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开 户 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市汇商广场支行 账 号:010*****102******* 3. 开标地点及评标地点 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东侧不见面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评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十三楼评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注:本项目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再派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只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前登录、签到、在线参加开标、远程解密、查看开标记录表即可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4)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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